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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按照涿州市委关于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点整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监督举报要求及渠道等信息公告如下:

1、检举、控告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市纪委监委将严格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

0312-3982758

0312-3979195

举报邮箱

zzsgbbml@163.com

举报通讯地址

涿州市朝阳路209号

涿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邮编072750)

中共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来源:中共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运营:谢鹏

责任编辑:谢鹏 刘丽鸿

监制:王金玮

涿州发布 | 0312-3800627

涿州融媒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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