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沂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自3月8日以来,共抓获“两卡”,涉诈案件嫌疑人392人...

临沂抓获“两卡”嫌疑人392人

兰山区

5名犯罪嫌疑人在宾馆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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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兰山公安分局半程派出所锁定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高某、郭某、王某,在市区某宾馆内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3月26日,高某等5人开办银行卡后出售他人,5人名下银行卡均涉及电信诈骗案件,且涉案金额较大。目前,上述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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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兰山公安分局白沙埠派出所抓获一名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3月4日,王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后,将“两卡”出售给他人,赚取1000元。王某转卖给他人的“两卡”被其他犯罪嫌疑人用于网络犯罪活动。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沂水县

犯罪嫌疑人最小的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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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沂水县公安局黄山铺派出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程某浩(男,21岁)、刘某(男,22岁)、刘某源(男,23岁)、宋某涛(男,24岁,均系沂水县黄山铺镇人)。

经查,自2020年10月份以来,4人各自办理或以数百元不等的价格收购他人银行卡(包括手机卡、U盾),后将银行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集团使用,从中赚取差价,涉案价值1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费县

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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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费县公安局民警远赴广西,一举抓获5名出租银行卡、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今年3月,郭某某报案称其通过网络购买虚拟货币时,被诈骗现金20余万元。接报案后,费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通过仔细分析研判,发现一盘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出租银行卡、协助犯罪嫌疑人转账“跑分”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团伙。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反诈骗中心联合刑侦大队、新城派出所远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经连续工作,成功抓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嫌疑人陈某某、颜某、李某某、甘某某、甘某,查明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陈某某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蒙阴县

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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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蒙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星、娄某舞。

经审查,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张某星仍为诈骗嫌疑人提供手机卡4张,娄某舞办理公司账户提供给诈骗嫌疑人进行诈骗犯罪。现查明,二人在犯罪活动中账户流水高达600万余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蒙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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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

冒充老板诈骗资金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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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临港公安分局接到报案,称临沂某生物有限公司会计被人冒充老板QQ诈骗资金160万元。

临港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连夜研判出三级资金账户共17个,冻结涉案资金160余万元,研判出作案QQ、微信账号45个,发现作案团伙位于缅北景栋。经查,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安某田、张某伟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3月13日,专案组奔赴浙江、甘肃、上海、河南、陕西、云南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安某田等8人抓获归案。经审查,上述犯罪嫌疑人组织他人开办银行卡并层层转卖,最终通过快递物流邮寄至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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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

打掉一起利用GOIP设备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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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至4月1日,河东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相公派出所成功打掉一起利用GOIP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超、陈某,并现场查扣猫池2台,电脑1台,手机卡400余张。

经查,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超、陈某二人办理大量手机卡,注册各类app,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郯城县

马某彬涉案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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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郯城县公安局抓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嫌疑人马某彬。

经查,马某彬自2020年9月以来,通过在淘宝注册咸鱼商铺帮助嫌疑人收款转移资金,涉案90余万元,从中牟利6万余元。

“断卡行动”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

什么是“断卡”行动?

此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卡”:

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卖卡失信,有何后果?

县反诈中心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按照人民银行85号文相关规定,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公安机关将全面梳理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线索、全面溯源打击“两卡”违法犯罪团伙、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抓捕行动,集中抓获一大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集中整治一大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集中曝光一大批开办“两卡”较多的通信和银行营业厅,集中惩戒一大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打好攻坚战。

“断卡”行动针对谁?

“断卡”行动将打击“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第一类:开卡团伙。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第二类: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第三类: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第四类: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警方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