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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沁水县医疗保障局、沁水县民政局、沁水县财政局、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沁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沁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沁水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沁医保字[2019]46号)文件规定,我中心现对2021年4月城乡医疗救助费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医保中心举报,电话:0356-3181589。

附:沁水县2021年4月城乡医疗救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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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沁水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3日

来源:沁水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