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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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董宏2020年10月2日被查。公开简历显示,董宏出生于1953年,辽宁省海城市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

董宏曾作为中央巡视组组长参与多轮巡视工作。2014年中央第一轮巡视,董宏任第十二巡视组组长,巡视复旦大学。同年第三轮巡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神华集团进行专项巡视。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史文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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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文清,1954年10月生,蒙古族,辽宁法库人,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9年12月,史文清遭数名企业家实名举报,称其在赣州时索取贿赂,包括价值2000万元的黄金以及账户结汇的上亿元现金。当时,史文清回应媒体称:“昨天晚上看到举报文章,所有的都是诽谤造谣,我现在正在给组织写一个说明。”

2020年9月21日,史文清宣布被查。今年3月,史文清被开除党籍。开除通报称,史文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品行恶劣,胆大妄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劳民伤财搞形式主义,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把公权力当成谋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刑事案件处理、融资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