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州检察 ▍编辑:琰哥 ▍审核: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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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甘州区小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五星村党支部书记郭永鑫挪用资金、挪用公款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郭永鑫自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以来,利用其担任甘州区小满镇财政所所长、小满镇五星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小满镇政府干部绩效工资、养老金等镇政府公用经费、小满镇五星村集体资金共计43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法院经开庭审理,以被告人郭永鑫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责令郭永鑫退赔小满镇政府公款2940878.21元,退赔五星村村委会集体资金71212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