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意见》,从6月1号开始执行...

郑州又有新政策要开始实施了

即将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为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增强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构建公平、规范、高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市政府办公厅3月30日发布《关于郑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从2021年6月1日起,我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巩义市除外)。

《意见》明确,全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为主要内容,以构建我市更公平、规范、高效、可持续、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巩义市除外)。

按照要求,我市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待遇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保证全市参保人员依法参保缴费,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实行基金市级统一收支管理,增强基金互助共济作用,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

同时坚持便民惠民,简化手续,优化流程,规范经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六统一”全面推进市级统筹工作

据市医保局相负责人介绍,统筹内容包括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等6个方面,推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1

统一基本政策。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统一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执行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办法;执行统一的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范围内参保人员执行统一的市内就诊程序、转市外就医登记备案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

统一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3个目录和支付政策。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执行统一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等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及支付标准;执行统一的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及支付标准。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收支状况适时调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相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

统一基金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分别建账,分账分级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按照“统一收支、统一预算、统筹使用”的办法统一管理。

4

统一经办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的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和服务规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医保职能下放,实现医保事项“全城通办”。加快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覆盖。

5

统一定点管理。全市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健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参保人员医疗需求。

6

统一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构建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保信息系统。加快医保骨干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

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河南:5月1日起,全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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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筹集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乡居民保费征缴组织体系,完善参保缴费政策,分解落实任务指标。

按照“权责对应、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和支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由市级下达支出计划,对各县实行基金总额控制。加强对各地医保政策执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财政投入、基金收支预算、待遇保障、基金管理、业务经办等方面的监管,强化县级管理责任。

基金监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基金征缴、支付及管理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存在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关于河南省直全面发行应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告》。按照工作部署,省直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应用工作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河南省直全面发行应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制作发行的IC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等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广大参保人员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相关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第三代社保卡在第二代社保卡“接触式”读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非接触”读卡功能,能够为持卡人提供更加丰富的用卡场景和便捷的用卡体验。按照工作部署,省直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应用工作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用卡体验,保障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保卡功能启用范围

2021年5月1日起,第二代社保卡停止发行,参加省直社会保险及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办理新卡申领或补换卡业务时将领取第三代社保卡。第二代社保卡和第三代社保卡可并行使用,原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省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就医购药。

省直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未申领过社保卡,应尽快申办;如已办理过社保卡,需尽快启用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激活银行账户,否则将会影响参保人持卡就医结算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

二、社保卡功能启用方式

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到本地任一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或社保卡服务窗口,通过修改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的方式启用医保功能。社保卡社保账户初始密码为“123456”,需修改为其他6位数字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方可正常使用。启用后,原医疗保险卡同时作废,原医保个人账户金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同时,持卡人需及时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顺利发放。办理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业务需按照制卡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保卡办理流程

未办理社保卡或需补办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办理:参保人可在微信搜索“河南社会保障卡”公众号并进行关注,或在支付宝搜索“河南社会保障卡”生活号并进行关注,或下载“河南人社”APP;在首页服务大厅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新卡申领或补换卡业务。其中,申领新卡时,参保人还需携带符合社保卡制卡标准(白底正面免冠,大小5—100K,像素358╳441)的近期电子相片。

线上及线下服务渠道均支持自办和代办业务;办理补换卡业务时,需缴纳16元工本费。

四、社保卡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渠道包括:“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人社”APP等。

省直社保卡服务网点包括:1.省人社厅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2层西); 2.省直社保卡服务大厅(地址: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远洋大厦5楼) ;3.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地址:百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西北角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一楼大厅)。

五、社保卡问题处理

社保卡医保功能启用后,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遇到的结算类问题可前往省直医保经办部门查询、处理。

社保卡申领、补换等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12333省直专线。

本月底,河南全省实施!

4月9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第四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将于4月30日在我省落地实施。此次中选药品共有45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据悉,这45种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个治疗领域。

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的价格,经过本次集采将明显降低。如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集采后每片价格从9元下降到不足3元;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从近百元下降到26.6元;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单支价格从3800元下降至798元。

4月30日起,我省患者能够在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中选价格购买到中选药品。

以上文章来源于郑州早8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