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元最近郁闷坏了,他是公司一个小部门的副主管,由于综合的原因考虑,当然,主要是薪水不满意的问题,他偷偷准备好了跳槽,并答应下个月中入职一家新公司。这也是他负责任的表现,毕竟,在现在的公司,他大小也是一个领导,确实需要一段时间的交接。

一、领导,我现在提出离职,能下月中再办手续吗?不可以。

这些妥当后,他向公司领导提出了离职,并很得体地跟领导说,在他办理离职交接的时间内,领导可以补岗招聘到接替他职位的人,他可以下个月15号再离开,这期间,可以带带新人。

但让小元意外的是,领导直接说:不用那么麻烦,这样,小元,你跟你们部门主管直接交接一下,今天或者明天,就直接办理离职吧。

领导的这个答复,直接让小元蒙圈了,首先,小元是本月20号提出的离职申请,现在办理离职,到下个月15号,差不多一个月时间,这一个月,他将没有任何收入。

更关键的是,他下个月15号才入职新的公司,那这五险一金,是不是下个月的,就不是续上,而是得补交了。这不得莫名其妙断一个月吗?

小元为此特别纠结,跟领导商量,能不能下个月15号再离职,毕竟,在公司待了四年多了,对公司还是有感情的。

领导笑着说:小元,这样,要么,你干到今年底再离职,要么,最多给你三天时间,你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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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都这么无情吗?不是无情,而是正常的现实理性选择。

小元私信找我的时候,直接问我:董老师,我们老板,怎么这么绝情啊。

我也笑了:你也知道,人家是你老板啊,他这不是绝情,而是正常的选择。当然,按照你入职时签的劳动合同,确实有义务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相反,公司要解聘你,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可是,在你个人提出离职时,公司也可以有权要求当天交接,或者不交接,也可以办理离职,这个,得视具体岗位来具体对待啊。很多岗位,确实也不需要交接啊。

客观地讲,一个公司员工,不管是普通员工,还是核心员工、主管,乃至总监、副总、总经理等高管,只要提出了离职,或者以离职想来“要挟”公司达到某种目的,那么,对于公司的董事长或拥有者们来讲,恨不得立刻就让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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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部分岗位离职交接的时间都不足三天,而往往是当天。

而实际的现实也是,大部分职场人,对公司来讲,都可以做到,当天提,当天就有人接手你的工作,当天让你办理离职离开。而只有少部分人,手头的工作,离职交接的话,需要一周,甚至一个月,特别特殊的,需要几个月。

但这种需要离职交接几个月的情况,实在是个例,非常少见,因此,离职交接,其实真实的时间,是一天到一个月不等,最长,也就是一个月了。

这其中,只有极其少数的核心员工、主管及以上级别的领导,确实需要这样的一个“较长”的一个月的交接过程。而这些人,占到职场人总数量的最多15%左右。

根据小元向我讲述的情况,虽然小元的职位是副主管,但显然,有职无具体管理的事情,所以,小元的情况,应该是属于第一类不怎么需要交接的工作职位。

严酷地来说,就是你的工作,要么无足轻重,可有可无,要么就是重复性高,公司有人可以立刻接手你的工作,比如,你领导口中的主管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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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既然你提了离职,公司也不想浪费时间,又本着节约工资和办公成本的考虑,就马上让你走人呗。在领导的思维中,你早走一天,就少发一天工资了。

总之,作为职场人,尤其是绝大多数在私营企业工作的非三公人员,对这种职场变化,入职离职,要淡然看之。只要公司按照合同法和你本身劳动合同的约定,严格办理,就可以了,没什么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