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和公安厅党委关于做好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假期交通安全的提示警示工作,为群众假期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3月30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清明假期全省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和三月“五大曝光”行动相关情况。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李柱、交警总队指挥情报中心主任殷豪参会。

一、2月到3月全省违法较多的“两客一危”企业及违法突出车辆名单

(1)2月到3月名下公路客运车辆累计违法量突出的省内企业

湖南临湘龙鑫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215起;

湖南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113起;

湘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102起;

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97起;

湖南省衡阳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84起;

(2)2月到3月名下旅游客运车辆累计违法量突出的省内企业

长沙市湘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94起;

湖南新时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71起;

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65起;

湖南众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51起;

长沙新顺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49起;

(3)2月到3月名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累计违法量突出的省内企业

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149起;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共产生违法74起;

株洲市天成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65起;

株洲天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61起;

临澧县万灵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59起;

(4)2月到3月累计违法突出的公路客运车辆

湘L4B195,共产生违法19起;

湘F96583,共产生违法9起;

湘F96067和湘N6C245,均产生违法8起;

湘B52789和湘M33023,均产生违法7起;

(5)2月到3月累计违法突出的旅游客运车辆

湘B38448和湘B08769,均产生违法10起;

湘BA0600、湘A48187、湘JA2929均产生违法6起;

(6)2月到3月累计违法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湘BP2127,共产生违法13起;

湘FPR208,共产生违法11起;

湘B7VH95,共产生违法10起;

湘DA5296,共产生违法9起;

湘DA5363和湘B09830,均产生违法8起。

二、终生禁驾名单

2月到3月,全省共有37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15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21人,还有1人同时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被终生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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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报两起典型案例

3月12日,一辆车牌为贵F05827的大客车因涉嫌超员载客被群众举报,接警后高警局邵阳支队洞口大队民警立刻开展查缉,10分钟后在洞城高速大水收费站查获该车。经核查,该车核载49人,实载64人(其中4名免票儿童)。车辆满载乘客出车站后,驾驶人沿途又按每人500元的车费标准搭载了11人。大客车车厢内十分拥挤,部分乘客坐在车厢过道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周某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以下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降级,并要求所属企业联系车辆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针对该起违法及所属客运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下一步洞口大队将抄告并约谈涉事客运企业。

3月22日,岳阳市交警支队临湘大队民警在临湘市源潭镇季江路17公里处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拖拉机违法搭载多人并同时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经核查,该拖拉机驾驶室乘坐3人,还有5人坐在后部货箱内,通过靠椅乘坐。车上乘客均为临湘市江南乡人,当天一同前往源潭镇河堤务工,为了方便随身携带工具,一行8人挤坐在一辆拖拉机上。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拖拉机未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同时驾驶人刘某并未取得驾驶拖拉机的资质。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刘某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及时将乘客转运。最终刘某因无证驾驶、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及拖拉机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9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