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花卉不仅美化城市,也为市民带来了一份美好心情。然而,竟有人想趁着夜色为私心将公共花卉偷走占为己有,既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触犯了法律……” 3月7日凌晨3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曙光路东段时,当场抓获一名盗窃刚栽种的月季的违法人员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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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人员张某已被东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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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以为路边的花花草草可以随便挖走成为家中的“免费景观”,偷挖城市绿化景观花木,哪怕只是一株,也是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查获,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希望市民在观赏绿化景观的同时,爱惜城市的一花一草一木。毁坏和盗窃公共财物,不仅仅是道德败坏的行为,甚至严重时涉及违法犯罪,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