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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例如白宝山大案、鹿宪洲大案等等。今天,我们聊聊河南的张书海大案。在这一案件中,出现了家族式犯罪的情况,而且呈现了高学历犯罪的趋势。在6年时间里,张书海团伙先后多次作案,抢劫现金高达500多万元。甚至在抢劫银行的过程中,使用了炸药。今天,我们就聊聊2000年的张书海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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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9日下午4点50分,在河南省会郑州市一马路的银基商贸城一楼大厅里,广东发展银行银基营业部发生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件。请注意,银基商贸城位于市中心地区。非常繁华和热闹。敢在这个位置作案,说明罪犯的心理素质非常好。一旦抢劫失败,罪犯们可能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公安机关能够迅速合围。

但就是这么热闹的地方,却发生了重大案件。4名罪犯手持猎枪闯入了营业大厅,看到罪犯闯入以后,工作人员赶紧按下了报警器。大厅里,顿时警铃大作。然而面对急促的报警声,几个蒙面男人根本不为所动,其中,一名罪犯不慌不忙的拉掉拉火管,把摇晃的炸弹固定在防弹玻璃上转身离开。就在他离开后两秒,炸弹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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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4名罪犯先后跳进营业柜台,将营业部的208万元人民币装入两个蓝白相间、红色镶边的编织袋,携款逃离现场。在抢劫银行的过程中,将银基商贸城的1名保安人员杀害。保安非常负责任,全力与罪犯们搏斗。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12·9郑州特大银行抢劫案,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郑州市发生的第一起使用爆炸装置抢劫银行的案件。

罪犯们在作案之前,肯定进行了多次踩点。因为4名罪犯刚刚逃走,公安机关就陆续赶到了。公安机关赶到现场以后,一方面对城区进行封锁和搜查,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技术人员认为罪犯极有可能拥有服兵役的历史,使用炸药的手法非常熟练。此外,鉴于几名罪犯的反应速度和经验,应该不是新手。从罪犯的作案手法来看,与郑州市1997年和1999年的3场抢劫案手法相同,很可能出自同一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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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9日,位于郑州市淮河路的电信分局营业厅发生持枪抢劫案,当时3名歹徒戴头盔、持猎枪,抢走电信分局正在往银行押款车上运送的现金共37万元人民币。此为“11.19”银行抢劫案。

1999年3月3日,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铁路支行储蓄所发生抢劫案,有两名以上的歹徒手持铁锤等作案工具将柜台玻璃砸坏,抢走现金5万元,并在逃离现场时引爆了携带的一爆炸装置。此为“3.3”银行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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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5日,位于郑州市中药城的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储蓄所发生抢劫案,被抢走现金200多万元。此为“12.5”银行抢劫案。

鉴于案情重大,从2000年12月到2001年夏天,郑州各个区县的公安机关,一直在对各个辖区进行摸排。因为从几名罪犯作案的情况来看,对于郑州市区的建筑和道路情况比较熟悉,应该是郑州本地人或者长期在郑州居住的外地人作案。2001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嵩山路南段的绿城花园摸排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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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楼1单元7楼14号的人家,安装了3把“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由于在1999年3月3日在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劫现场,罪犯曾留下一只“灵贵牌”锁盒。出于职业敏感,公安干警对这一户人家的调查更加仔细。在屋里有一个非常高大的中年男人,身高与长相与银行监控中的罪犯很相似。很可惜,当年的监控清晰度并不算高。

这个中年男子被带到了公安机关采集指纹,由于指纹比对需要时间,再加上没有其他的证据。采集指纹结束以后,这个中年男子就被放回了家。仅仅2个小时以后,指纹对比结果出来了,这个名叫张书海的中年人,指纹与作案现场的指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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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任务重,2001年6月13日凌晨3点左右,郑州公安机关抽调200多名公安干警,对张书海在绿城花园的住处进行了突袭,抓获了张书海的妻子王雨,但张书海已经不知去向。在张书海住处的搜查中,公安干警们发现了1把猎枪和200多发子弹,以及大量的炸药。还有27万现金和35万元的存折,很明显,这些钱已经超出了张书海的收入能力。

在搜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了重要证物,张书海与其他5人签署的分赃协议。协议书上有6个人的名字,甚至还有手印。铁证如山,张书海的妻子王雨,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下,迅速交代了一切。原来几次抢劫金融机构的大案,都是张书海团伙所为。不过,采集了指纹以后,张书海感觉自己迟早要暴露,逃回了平顶山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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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张书海逃回平顶山以后,在一个旅馆潜伏下来。由于久等妻子不来,张书海感觉妻子可能出事了,准备再次潜逃。就在张书海行走在平顶山市园丁路的时候,正好与3名郑州市的办案民警相遇。对于张书海各方面的特征,三位民警非常清楚。3位民警迅速将张书海扑倒,身高马大的张书海一直在反抗,最终还是被民警们制服了。

张书海出生于1955年,被捕的时候46岁。70年代,张书海曾经在解放军某个部队服役。对于炸药和枪械知识非常精通,退伍以后,曾经负责训练当地民兵打枪。由此可见,张书海的枪法应该不错。根据分赃协议书上的名字,公安机关开始了调查的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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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亲自审讯张书海,张书海一直拒不承认,表示:“我也干过违法事,不过是个普通小事。实事求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没做过。”

李局长则回答:“张书海,我'想'你'想'了3年了。”1997年以来,张书海团伙一直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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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张书海的妹妹张玉萍和丈夫抓获。根据张书海等人交代,张书海曾经干过10多年的村干部。后来经商,开过照相馆、卖过麻将,但都没有挣到什么大钱。张书海自己身患糖尿病和高血压,在这样的情况下,张书海想到了弄点大钱的想法。正道不通,只能抢劫金融机构。

张书海把自己的儿子张洪超、儿子张小马和儿子同学张世镜,拉下了水。再加上妹妹张玉萍,几个人先后多次作案,在2000年12月,制造了抢劫大案以后,公安机关对道路进行了封锁和围堵。万万没有想到,张书海团伙根本没有自己的汽车,乘坐公交车和骑自行车,跳出了公安机关的包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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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书海和张玉萍的交代,公安机关先后将张洪超、张小马、张世镜、乔红军等人抓获。此外,还有张大国、张云志、王志昆、李进才等人涉案。张书海大案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家族性。团伙大部分成员基本上都是亲戚关系,而且还都是铁杆亲戚。按照张书海自己的说法:“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外人根本靠不住。”

2001年8月18日,张书海、张洪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6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张书海的妻子王雨,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志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云志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大国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李进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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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4日,12·9等一系列特大抢劫案的主犯张书海和张宏超,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关于当年的答案还有很多,作者在以后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