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3月2日,宣布唐勇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会在长宁县召开,会上,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宣布了关于唐勇的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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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唐勇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唐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会上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还就长宁县如何加强日常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市纪委常委杨泽云作警示教育讲话,就汲取唐勇案件深刻教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要深刻汲取唐勇“总开关年久失修”的教训,切实筑牢理想信念精神支柱。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政德建设,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原则不移。

要深刻汲取唐勇“错位对比导致心理失衡”的教训,始终坚持对标先进,清廉自守。要不断检视自己的行为,修正自己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主动对标先进和模范来规范言行,不能越过党纪法规的底线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来选择对标对象。

要深刻汲取唐勇“亲清不分交往过界”的教训,时刻保持防止“围猎”的警醒自觉。在人情交往中,要划清楚河汉界,分清公私有别,交往有方、交往有度,自觉净化交友圈生活圈,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要深刻汲取唐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教训,时刻牢记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原则。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为民情怀,坚决打击黑恶组织犯罪,坚决铲除“保护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要深刻汲取唐勇案暴露的“管党治党宽松软”的教训,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班长、带好队伍,牢固树立治党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深刻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中共长宁县委书记刘刚代表中共长宁县委作表态发言,表示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坚决拥护市委决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坚决扛牢主体责任;要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坚决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后,警示教育会相关参会人员也结合自身职责定位,畅谈学习体会。

长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武部政委、副部长,县法院代院长、县检察院代检察长、长宁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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