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马旭

3月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云南法院2020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牵涉到医疗纠纷事件。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某民营医院在使用青霉素药物时,未按规定进行过敏试验,造成病人死亡。判赔后,该院却拒绝履行,最终法院出手冻结医院资产后,案件才得以解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发布会现场,供图:云南高院)

2018年5月22日,吴某之子左手前臂轻微烫伤,到盐津某民营医院就诊,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诊断即开方用药,在使用青霉素药物时,未按规定进行过敏试验,造成吴某之子因药物过敏死亡。

盐津县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各项损失5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医院拒绝赔偿,吴某于2020年10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该医院银行账户无可供执行的存款,无不动产登记信息,除医疗仪器设备外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吴某表示,考虑到医院经营困难,如果能够先支付20万,剩余分期半年内付清,其同意执行和解,分期履行,但医院仍以没钱为由不予表态。

盐津县法院加大传统调查范围和力度,通过到各大银行上柜查询,查询到该医院在农行有存款49万余元,并及时冻结。随后该医院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医院收入不好,员工工资需要支付,采购药品需要资金,希望法院能够解冻账户,并同意吴某提出的和解方案。

吴某考虑到医院确实经营困难,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与医院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解决。

除了典型案例外,云南高院也通报了全省法院2020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情况。

据了解,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云南法院在专项执行行动中,及时兑现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0944件,执行到位金额20.73亿元,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