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陆丰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广东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我大队在324国道陆丰市陂洋镇双坑村至铜锣湖农场路段,以及陆丰市辖区内新324国道路段(城东镇上陈路口至河西镇湖口路段)安装设置1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等妨碍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非现场抓拍并采集录入。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1年3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抓拍

二、上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点位和对应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324国道陆丰市陂洋镇双坑村至铜锣湖农场路段:1.G324福昆线(福州-昆明)K639区间测速点;2.G324福昆线(福州-昆明)K643固定测速点;3.G324福昆线(福州-昆明)K650区间测速点。

以上3个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进行固定点抓拍和区间测速。

(二)陆丰市新324国道路段:1.城东镇上陈路口;2.城东镇炎围路口;3.东海镇东海大道路口;4.东海镇上海村路口;5.上英镇上英大道路口;6.潭西镇深港村路口;7.潭西镇上埔村路口;8.河西镇湖口路口。

该8处路口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等妨碍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陆丰市新324国道路段:1.K686河西路口由南向北公路主线卡口;2.K686河西路口由北向南公路主线卡口;3.K677东海路口由东向西公路主线卡口;4.K677东海路口由西向东公路主线卡口;5.K669上陈路口由北向南公路主线卡口;6.K669上陈路口由南向北公路主线卡口。

以上6个点位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等妨碍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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