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诸暨的洪大爷接到法院电话,

7年来一直拒付赡养费的儿子,

突然“露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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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来,

儿子拒付每月150元的赡养费

洪大爷和老伴共育有3个儿子,1997年,三兄弟和洪大爷夫妇达成赡养协议。

2013年,因儿子洪某光不支付赡养费,洪大爷夫妇诉至法院。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洪某光自2013年5月起,支付洪大爷夫妇每人每月赡养费150元,并对洪大爷夫妇产生的医疗费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上述费用每年6月、12月各结算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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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判决生效后,洪某光依然拒不支付判决确定的上述费用。因赡养费、医疗费按周期支付,拿不到钱的洪大爷和老伴只能每年来一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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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不参与调解

法院直接从其银行卡划扣赡养费

考虑到本案系亲人间的矛盾,因此在历次执行中,承办法官都努力释法明理,尝试化解双方纠纷,但洪某光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参加调解。

对此,承办法官毫不客气地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扣了赡养费、医疗费等。

2020年年初,洪大爷夫妇又一次前来法院申请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根据省高院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法院以罚款1000元的方式,向洪某光发出了法律的正告。随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其银行卡中划扣了2019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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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软硬皆施,

矛盾终于有所缓和

终于,在法院各类执行措施下,洪某光的态度渐渐缓和,矛盾有了化解的转机。

于是,针对2020年度的赡养费、医疗费等,承办法官立即向其发起了新一轮“苦口婆心”的劝说,洪某光也愿意来到法院,和父母坐下来当面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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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我还是会养的,赡养费也会付,但是医疗费这些算清楚后我再来分摊。”

“儿子总归是儿子,这一次就先给我们赡养费吧,医疗费再说……”

就这样,洪某光主动履行了2020年度的赡养费。洪大爷夫妇和儿子之前剑拔弩张的关系,终于往好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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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诸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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