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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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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保护学生视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的专注度,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目标,现结合我校实际,采用“家校协同”的方式,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对学生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管理。对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做以下规定:

一、禁入规定

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政教处制定的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

二、管理方式

学校将建立全体教师和各班级班委会两级监督监察机制,政教处、各年级将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统一保管手机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次发现携带手机,约谈家长,除通报批评外,学生行为及态度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选先资格,并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

三、保障措施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联系,各班级可根据本班具体情况,设非智能手机一部,作为班级公用电话,由班主任指定专人负责。阳光大厅及校门口保安处分别设有4台公用电话,便于家长与学生联系,家长也可以通过班级热线和学生联系。

2.疫情防控期间,如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需求,确需手机扫码的,参照第一条规定,需由监护人填写政教处制定的情况说明与申请表,手机可带入校园,但坚决禁止带入课堂。

3.学校艺术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班主任可安排班级宣传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

四、本规定从2021年3月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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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严格执行此禁令,希望各位家长大力配合与支持,帮助学生认识不分场合、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健康自律快乐成长。

大庆实验中学政教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