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富宁县一号牌为云H的SUV型车在泰河酒店门前路段人行道上停车,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停车后驾驶员用黑色塑料袋将前后车牌号遮住,这举动正好被大队巡逻民警逮个正着。民警教育完驾驶员后依法开具了处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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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当场自嘲:别人吃一碗早点要花10元,而我却要花200元,还12分被扣完,这碗早点吃得有点亏嘛!这时候才知道不值,后悔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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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机动车号牌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故意遮挡,车辆驾驶员有义务检查并保证机动车号码不被遮挡,号牌无污损、缺失。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文明驾驶,切莫心存侥幸,知法犯法,否则面临严厉处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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