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从3月1日至6月30日,

万州正式进入全面禁止垂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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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期间,

万州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其他重点水域)

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禁钓期是长江流域大部分

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

全面禁钓,

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

修复长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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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境内河流众多,渔业资源丰富,作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按照《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长江10年全面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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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或视频装置。

另外,还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对垂钓的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也视同非法捕捞。禁止垂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对于误钓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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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范围内,除非饮用水源中型水库外,其余天然水域均纳入禁捕范围,在这个范围内,10年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其中,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垂钓行为。饮用水源水库常年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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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使用空钩延绳钓、武斗竿、可视锚鱼器等禁用渔具垂钓,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