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香烟案,民警当场从一辆中巴车的中控、车门、油箱等4处藏匿位置,查获各类香烟599条,案值约为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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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的香烟

2月23日09时15分许,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军赛边境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从孟定开往临沧的蓝色中巴班车依法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陈某某面对询问神色慌张、言谈不自然,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车辆驾驶中控台夹层异常厚实,拆开后发现里面藏有一批香烟,遂对该车进行重点检查。随后,民警又在该车的两个后侧门、油箱位置查获了藏匿的香烟。后经现场清点,民警共从该车4处藏匿位置查获非法运输香烟599条,其中中控位置30条,左、右侧门夹层308条,油箱位置261条,案值约3.3万元。驾驶员陈某某未能提供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涉嫌非法运输香烟,目前涉案人员、车辆及香烟已依法移交当地烟草专卖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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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控位置查获藏匿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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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后侧门查获藏匿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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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油箱位置查获藏匿的香烟

在此,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来源:临沧边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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