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市城区

犬只限养区划定和禁养犬只种类的

通告

为加强黄冈市城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推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根据《黄冈市养犬管理办法》(黄政规【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将黄冈市城区犬只限养区划定和禁养犬只种类通告如下:

一、黄冈市城区限养区范围:东南自世纪大道南端起,沿沿江大道至与新港北路交汇处;西北沿新港北路、黄婆汊路至与三台河交汇处;北东沿三台河西岸、世纪大道至与沿江大道交汇处的围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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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养区禁养犬只种类

在限养区域内禁养以下犬种:

(一)禁养獒犬类:1.藏獒、2.拳狮犬、3.大丹犬、4.圣伯纳犬、5.杜高犬、6.卡斯罗、7.加纳利、8.英国马士提夫、9.中亚牧羊犬等獒犬。

(二)禁养猎犬类:1.阿富汗猎犬、2.寻血猎犬、3.猎狐犬、4.灵缇、5.猎鹿犬、6.威玛猎犬、7.波音达猎犬、8.贝生吉犬、9.雪达犬、10.川东猎犬、11.爱尔兰猎狼犬等猎犬。

(三)禁养梗犬类:1.贝林登梗、2.边境梗、3.牛头梗、4.凯丽蓝梗、5.美国斯塔福梗等梗犬。

(四)禁养护卫犬:1.德国牧羊犬、2.大白熊犬、3.可蒙多犬、4.松狮犬、5.大麦町犬、6.苏俄牧羊犬、7.秋田犬、8.土佐犬、9.杜宾犬、10.纽芬兰犬、11.罗威纳犬、12.巴西菲拉犬、13.高加索犬、14.意大利纽伯里顿犬等护卫犬。

(五)禁养斗犬类:1.比特犬、2.牛头犬等斗犬。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养犬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审 核:李毕文 郭子华

校 对:罗 莹 潘晓婷 付 婧

编 辑:罗 莹 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