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统治者,其卑鄙在于,即便自己治下的臣民过到人吃人的惨状,依然能找到歌功颂德的理由!死后依然能配享太庙,供那些没被饿死的人祭拜。

在中国历史上,人食人的记录,以汉末和唐末最为骇人听闻。

这是有真事,不是瞎编的。

据正史:汉献帝兴平元年(194),出现蝗灾, “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兴平二年(195),董卓初死, “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懂,二年间民相食略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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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太祖(曹操)军乘氏(矩野西南)。大饥,人相食。我们还注意到汉灵常建宁三年(170), “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这样更为恐怖的夫妻互食记载。这与《三国演义)中猎户刘安杀了妻子供刘备等进食,是相差无几的罪行,而刘安的残忍更甚。可见汉末人性之泯灭,已臻于极点。

《新唐书》卷一九二写安史之乱时,睢阳被围, “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方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一座三万人口的睢阳城,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读到这里,那昏天黑日之感,压迫得连血管里的血液都会凝滞住的。因为具有“正义”的堂皇理由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做出反人类的罪行吗? 《资治通鉴》卷二二O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

王夫之说: “守孤城,绝外援,粮尽而馁,君子于此,唯一死而志事毕矣”,“过此者,则您尤之府桌适以贼仁栽义而已矣,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所以,他的结论:“其食人也,不谓之不仁也不可。”王夫之发出这样正义的呼声,令人对这位远遁湘西四十年,筑石室著书而不住清的明道民,更多了一份崇敬。坚贞不屈的他,似乎应该赞赏这种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而做出的牺牲柱但他却谴责了这种贼仁溅义的食人现象。

如果连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不存在的话,人性泯灭,兽性张扬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