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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拒绝的,是吃“人血馒头”的营销宣传,是违背伦理的“全面”报道,是同情心的“被利用”,更是“罪犯故事”背后“被忽略”的受害者。」

1月22日,四季如春的昆明,长青的绿化树伫立在主干道的两侧,似乎正为这座城市抵挡着寒风的到来。但一声声孩子的尖叫,却打破了“春城”的温暖平和,为每一位昆明市民的心蒙上了一层冰冷刺骨的寒霜。

22日下午五点是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放学的日子,在这个本应充满欢声笑语的时间点,学校门口却发生了一起持刀劫持人质案。虽然特警果断开枪击毙歹徒,但其犯罪行为依然导致1死7伤……

悲剧发生后,全国网友在表达哀思的同时,对一条关于“我不愿意看到任何关于歹徒有多悲惨的故事”的微博表达了赞同。

“拒绝罪犯故事”的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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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罪犯故事”的微博截图

关于犯罪分子故事的报道早已有之,但为何此次事件刚发生,网友们就第一时间表达了拒绝的态度呢?

其实人们拒绝的,是吃“人血馒头”的营销宣传,是违背伦理的“全面”报道,是同情心的“被利用”,更是“罪犯故事”背后“被忽略”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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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罪犯故事报道”,其实是拒绝违背伦理的新闻报道

“拒绝罪犯故事报道”的微博为何能获得上万转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事件发生后,人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里,人们更想看到新闻报道里的人文关怀。

客观来说,对罪犯故事的报道并不需要“全面封杀”,但这类报道出现的时机和报道的方式都需要进行斟酌和考虑,或许可以在事件尘埃落定后,再进行专业慎重的讨论。

人们真正反对的,其实是那些打着“客观全面”旗号,实际却违背人情伦理的新闻报道。

案发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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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图片

众所周知,新闻的基本属性之一就是客观性,但一些媒体却以客观报道之名,行“吃人血馒头”之实,在报道中把罪犯身世描述为“煽情故事”,在事件真相还未清晰时,就开始对罪犯的人生故事进行“跟踪报道”。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4年,杀害多名大学生的马加爵被处以极刑后,以《马加爵的一句话,让在场警察都落泪》《马加爵遗书》为题的“客观报道”。

这些报道公布了大量看似客观的细节,并将马加爵的身世描述得极为煽情:例如马加爵身世悲惨,父亲常年辛苦工作就为了养他这一个大学生等故事。但文章中却忽略了被马加爵杀死的大学生邵瑞杰,其父亲70岁还在工地上做苦力,邵瑞杰的二弟还是聋哑人士,最小的弟弟初中就因贫辍学……

2008年被广泛传播的“马加爵遗言”,其中大部分内容被证实是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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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被广泛传播的“马加爵遗言”,其中大部分内容被证实是虚假信息

在类似的刑事案件中,真正的弱势群体,从来都是受害者。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出于何种原因发起的暴行,其损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做法是绝对不能被开脱的。

网络不止一种声音,也有网友认为媒体应该报道罪犯故事,因为新闻媒体有责任反映社会现实,承担社会责任。

微博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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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友评论

这种说法固然有道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媒体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是遵守社会伦理,新闻报道应该要在遵守伦理道德准则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不加思考地“全面”报道,其实正是对新闻生产内涵认知的不正确和不充分。

同样是描写犯罪行为,在非虚构文学《太平洋大劫杀》中,“鲁荣渔2682号”上的犯罪细节就被体现得极具社会警示性,刘贵夺等船员告密、内讧、诱杀的犯罪事实时刻向读者传达着犯罪行为的非正义性和残酷性……读者能够明确地从文中读到作者对犯罪行为的批判态度,而这正是此类新闻作品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非虚构文学 《太平洋大劫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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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虚构文学 《太平洋大劫杀 》

出于对社会伦理的遵守,媒体的报道本就应该符合人们对悲剧事件的共情情感诉求,这种对人民大众朴素情感的尊重,恰恰具有社会价值。

在昆明劫持人质事件中,后续关于“普通人的勇敢”的系列报道就很符合社会伦理。这些报道着眼于勇敢的记者、跪地“请求”人质交换的警察等有人情味的事件,其实更能抚慰恶性事情后的群体创伤,可以说是一种舆论“治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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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报道必须慎之又慎,警惕“蛊惑性集体无意识”

从社会层面来看,对罪犯的犯罪动机和心理是有必要展开调查的。事实上,作为心理学分支学科的犯罪心理学,其创立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事件,所以针对罪犯背景的调查本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这种调查本质上属于公安机关与政府部门的职责,即便媒体在认真衡量社会利益后,判定罪犯故事具有报道价值,其新闻内容也应当是在充分考虑传播效果,并严谨审慎地组织好文字表述后才能传播给大众的。

而人们所厌恶的,恰恰就是在这类报道中,整体社会利益的衡量经常“被忽略”

微博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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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友评论

首先,类似的刑事案件不可避免的带有猎奇、反常识的要素在里面,媒体对这些话题的过分炒作存在“为博眼球,不择手段”的不道德因素,但更源于一种对罪犯形象建构的“蛊惑性集体无意识”

在类似的案件中,多数罪犯身上都有社会矛盾的部分缩影,就像这次的劫持事件,犯罪分子也用喇叭述说了许多关于社会不公的话语。但这些话语并不是事件的重点,更不是其犯下罪行的理由。

罪犯的背景故事与其犯罪事实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件能够轻易定性的事情,但这种关系一旦被大众媒体不加分辨地直接报道出来,很容易就会产生一种“无意识”的因果关联。

例如此前有媒体在报道“白银杀人案”时,把“白银市经济落后,下岗现象严重”和罪犯的家庭背景放在同一段话里,虽然没有点明其中的因果关系,但这种平行叙事很容易被理解为直接因果,而一旦这种关系成立了,犯罪行为的“正当性”似乎不证自明。

知乎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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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网友提问

文化批评家朱大可曾表示,在关于犯罪报道时,媒体时常会充当“溶剂”的角色,即把关于罪犯的一切信息都“溶进”新闻报道中,在这些信息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戏剧化的犯罪行为过程、猎奇的犯罪心理历程等敏感素材。

对于这些素材,如果不加分辨,一股脑地作为新闻内容生产出来时,“犯罪英雄主义”、“值得同情的罪犯”等话题很容易混淆视听,成为其犯罪行为的脱罪之词,甚至引发舆论对法律审判的质疑。

例如2009年沸沸扬扬的邓玉娇案,媒体把官员的“调戏”、邓玉娇的“为民除害”等敏感元素全部放到一起进行讨论,舆论将邓玉娇捧为“烈女”,并把矛头转向司法系统,要求法院判其无罪,而关于邓玉娇过失杀人界定的问题却失去了讨论空间

“邓玉娇案”舆论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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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舆论漫画

近年来有法律人士在复盘该案时,发现当年关于邓玉娇案的讨论并不充分,有失焦之嫌,甚至间接导致最后的审判程序与一贯流程相悖。但在当年群情激昂的“媒介审判”中,这些问题都变得无人关心……

所以媒体关于罪犯的报道必须慎之又慎,仔细思考。因为这类新闻里面含有的社会、心理、法律专业知识非常庞杂,需要多方参与共同生产,不是简单地“搅拌”就能传播的内容。

在以上这些类似案例中,媒体“溶解”的其实是道德与伦理的界限,在大众传播的平台上,这种暧昧的界限很容易引导人民群众在“集体无意识”中,对犯罪的坚决批评态度“被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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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拒绝”不应成为“标准模板”,“有温度”的善意还需社会合力

在有两万多转发的“拒绝罪犯故事”的微博下,不少网友深表赞同的同时,还表达了“不愿与杀人犯共情”“绝对不想了解杀人犯是怎么想的”一类的看法。

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样,人们不愿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去面对“罪犯故事”,这种拒绝的背后有着对受害者的尊重和善意。但必须强调的是,“一律拒绝”背后的善意,是有时间和程度限制的。

关于罪犯故事的报道其实也有正面例子:2010年《东方周刊》关于连环杀人案的专题报道《一个人的恐怖主义》曾获业内外一致好评。该文章对多起恶性凶杀案件的罪犯背景进行了仔细的梳理调查,既有对犯罪事实残酷性的克制描述,也有从心理学、法学角度的专业知识分析,做到了通过描述罪犯故事,以提示社会应重视特定人群心理疾病的社会担当。

《一个人的恐怖主义》片段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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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恐怖主义》片段截选

不可否认,这类有深度、有见解的专业犯罪题材报道,加深了人们对犯罪行为的了解,也加强了人们在人际交往中的防范意识。

如果我们一味地坚持“拒绝”态度,甚至一遇到类似事件就套用“一律拒绝”的模板,那么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对相关优秀新闻作品发展空间的限制,本质是对社会矛盾的掩耳盗铃,不免有因噎废食之嫌。

因此,人们的“一律拒绝”应当是分时间段、有限度的表态,对于罪犯故事的讨论还需留有一定的空间,虽然这类报道的时间点和内容需要再三考虑,但其正面社会意义是不应被彻底否定的。

“拒绝罪犯故事”的背后固然有一份善意,但更“有温度”的善意,不仅需要媒体从业者加强对犯罪题材的报道质量,还需要整个社会合力达成一种有人情味、具备人文关怀的社会共识。

关于昆明劫持人质事件中“勇敢女记者”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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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劫持人质事件中“勇敢女记者”的报道

昆明劫持人质事件的后续舆论场反应正是一个“有温度”的例子。

面对如此悲痛的事件,人们更愿意把自己的关爱和同情无保留地留给受害者,让伤害止步于犯罪事件本身,而不是扩散到舆论层面,甚至造成二次伤害。

这一点还体现在事件刚刚发生后,许多市民在转载朋友圈时,都在末尾加上了一行“保护未成年人,不发布有关劫持事件的视频”的温馨提示……

案发当日,一位昆明市民的朋友圈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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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一位昆明市民的朋友圈截图

可以看到,人们对于受害者的关心、对于悲剧的共情,俨然形成了一股温暖的、有人情味的社会共识,这种共识照顾到了受害者的方方面面,甚至是隐私权……

在这股温暖的感情背后,强调尊重生命、维护集体共情的道德规则也悄然建立。那些追求刺激,博人眼球的报道自然会被这股无形的道德规则击碎,那些能够给社会带来正能量、能够为受害者带来安慰的后续议题才有了发展的空间。

下跪与劫匪协商,愿主动当人质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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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与劫匪协商,愿主动当人质的警察

在该事件的后续报道中,沉着冷静的人质小男孩、勇敢上前交涉的蓝衣记者、下跪“请求”交换人质的警察、自发去案发现场献花的群众……这些由人们自发参与形成的善良之举,共同形成了“有温度”新闻报道的真正底气。

在如此令人深感悲痛的事件中,后续报道没有充斥愤怒的情绪宣泄、没有转移话题的“博眼球故事”……在全国人民哀伤的牵挂中,那些“普通人的勇敢”最让人们感受到人文关怀共识下,最真挚,最善良的情感。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校门口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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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校门口的标语

当人文关怀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时,本被染上阴霾的春城,也在这股温暖的“集体共情”中重获一束阳光。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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