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水泥网消息,1月26日,中国水泥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反垄断法> 切实维护水泥市场公平竞争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规范水泥市场价格,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执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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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建材行业反垄断执法动作不断。比如今年1月初,四川查处一起水泥垄断协议案件,合计罚没近6000万。

《通知》认为,种种动态都显示出政府主管部门对水泥市场的反垄断、反不当竞争的严厉管控的决心与措施。

《通知》强调反对水泥行业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知》指出,要坚决制止企业间协议定价串通定价,主动维护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市场供给;强化行业自律诚信,反对市场垄断行为以及各种形式的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市场规律性的季节波动时,各地水泥协会和企业要主动与下游客户做好沟通,在执行常态化水泥错峰生产政策过程中,也要严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组织学习《反垄断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法律法规,开展水泥市场治理、行业自律、错峰生产等活动。

据南都记者了解,由于建材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企业难以通过差异化竞争,因此往往会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来操作市场价格,牟取暴利。从多年执法案例来看,垄断协议的达成往往离不开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

为规范水泥市场价格,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通知》着重强调行业协会的行为规范。

比如,协会不得组织水泥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制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也不得组织水泥企业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或实施其他垄断行为。对于企业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和不自律的行为,协会可以提出公开批评。对于违反《反垄断法》损害行业利益的价格行为,协会有权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此外,《通知》要求协会依法引导水泥企业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积极推动行业价格诚信建设,指导水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引导水泥企业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1月初四川查处水泥垄断协议案 合计罚没近6000万

2020年底开始,中央多次提到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更是重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据南都记者观察,近段时间以来,建材行业反垄断执法动作不断。

1月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一起建材行业垄断案件。据悉,四川省水泥协会和6家水泥生产企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遭到行政处罚。其中,四川省水泥协会被处罚50万元,为顶格处罚;1家水泥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其余5家企业合计被罚没约5931万元。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举报依法对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涉嫌组织部分玻璃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通知》认为,这都显示出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的反垄断、反不当竞争的严厉管控的决心与措施,水泥行业应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