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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王欣 报道

近来,滨州农商行陷入骗贷旋涡,频繁爆出被骗贷案件,为该行内控风险敲响警钟。

1月1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判决书再度让滨州农商行进入大众的视野。

判决书显示,2016年5月19日,山东沾化文辉海产品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沾化文辉")为顺利申请贷款提供虚假合同,安排财务人员虚增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以购买海蜇名义通过保证方式向滨州农商行沾化支行申请借款20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山东沾化文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万元。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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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该行未来如何把控贷款问题致电滨州农商行,接电人员给了新闻发言人的电话,但记者分不同时段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无人接听。

被骗贷200万元

2016年5月19日,山东沾化文辉为顺利申请贷款提供虚假的购买合同,安排财务人员虚增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以购买海蜇名义通过保证方式向滨州农商行沾化支行申请借款200万元,该笔借款到期后于2017年6月23日转贷,2018年6月22日到期后逾期至今。截至2019年12月10日,该公司共欠息42.30万元。

之后,刘某辉于2020年12月归还滨州农商行30万元。另外,山东沾化文辉在滨州农商行还有其他二笔贷款,本金770万元和90万元,均已逾期未还。

由此,公诉机关认为,山东沾化文辉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辉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辉及单位自愿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山东沾化文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万元;刘某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山东沾化文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万元。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辉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的骗贷诉讼纠纷对于滨州农商行而言并不是首例。

接连爆出被骗贷

事实上,近来,滨州农商行接连爆出被骗贷案件。

其中,闫某骗取1.7亿元是该行被骗贷涉案数额最多的一起刑事案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编造虚假资信证明,伪造虚假购销合同,闫某屡次从滨城农商行骗取贷款。闫某在伪造合同向滨城农商行贷款的过程中,甚至还找来自己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作为担保。

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0月间,闫某多次以欺骗手段从滨城农商行获取贷款、票据承兑共计1.66亿元,到期不能偿还,造成该行共损失9885.8万元。(其中本金9416.6万元,利息469.2万元。);自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滨城农商行诈骗贷款共计7600万元,造成该行共损失7943.8万元。(其中本金7600万元,利息343.8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闫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闫某获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1万元。

2019年12月3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滨州市龙跃纺织有限公司实控人韩某国因骗取滨州农商行贷款860万元被获刑的案件。

判决书显示,自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间,韩某国利用实际控制的滨州市龙跃纺织有限公司,通过与其他公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分三次骗取滨州农商行开发区支行贷款860万元,至今未还。此外,韩某国另骗取建设银行260万元,但已归还,同时透支信用卡7.57万元,以上行为均已触犯刑法。

最终,法院判决,韩某国犯骗取贷款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实控两家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共计罚款65万元。

此外,于2019年5月7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

2016年4月7日,张某鹏使用虚假的购销合同,以滨州市速飞乐科技有限公司向滨州市鹏岩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名义,在滨州农商行黄河小区支行骗取贷款1800万元,贷款发放后,有1400余万元贷款资金被张某鹏用于支付过桥公司本金和利息,300余万元用于归还欠款,2017年4月6日贷款到期后未还款。

最终,法院判决,滨州市速飞乐科技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60万元;张某鹏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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