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在黎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吴厚某从执行法官接过29274元人民币,情不自禁说到:“感谢法官让我终于得了活路钱好过年。”这是黎平法院为农民工开启“绿色通道”,快速执结一起农民工劳务工资纠纷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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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申请人吴厚某走进黎平法院立案大厅执行立案窗口递交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吴某珍、徐培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经黎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后,作出(2020)黔2631民初686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吴某珍、徐培某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吴厚某劳务工资2894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珍、徐培某没有按照调解书兑现的时间按期履行。吴厚某经过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无奈之下只好向黎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黎平法院当天依法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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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经执行法官初步调查后发现两被执行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于2021年1月25日以传票方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其中一被执行人徐培某到法院后,以自己只是保证人、证人为由推脱拒绝向申请人吴厚某支付劳务费28940元,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生效的裁判文书必须履行,如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以“不关我的事,你们要拘留就拘留我”的态度拒绝履行,执行法官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去县医院做体检、核酸检测过程中,被执行人惧于法律威慑力,立即向其亲属以及另一被执行人吴某珍凑款29274.00元(含执行费334元)。鉴于被执行人积极筹款,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徐培某的拘留。(徐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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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黎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