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条件有关问题公告

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经县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对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研判,就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条件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小学入学条件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条件为完成小学阶段教育毕业的学生。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县直学校,曹城、磐石办事处教委管辖的公办学校和青菏办事处教委管辖的第二实验小学、汉江路小学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曹城、磐石和青菏办事处城区户籍,但迁入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不满一年的户籍要经过县教育招生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后决定。

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有自有房屋且不动产手续齐全的,要实际入住;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不动产手续的要实际入住一年以上。

3.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是驻扎在曹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医务人员。

4.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被学校服务区范围内行政、事业、企业聘用的,要有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单据;监护人进城经商的需有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依规免税的除外)。

5.符合本辖区入学条件,但学校已满额的,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其他学校就读。

三、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等要求,以【曹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为依据。

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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