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腾冲市榜上有名,正式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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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