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8时许,濮阳居民刘某到中原油田公安局报警称,其购买的一处房产,由于未办理过户,被原房主郑某分别卖给另外两人。
中原油田公安局民警受理案件后,连夜展开调查。不调查不知道,一调查吓一跳。随着线索证据的不断汇集,就连办案民警也惊呆了。
2016年6月,郑某将该处房产卖给其婶子刘某,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在支付郑某38万元后入住该房,因该房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刘某经常出门,就将门钥匙交给郑某,让其帮忙浇花、开窗通风等。未过户还帮忙照看,这给郑某大肆行骗带来了绝佳的机会。
以房子不满5年不能过户为由,2018年3月,郑某又将该房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申某。
2019年9月,郑某又将房子卖给朋友高某,先后得到房款30万元。
2019年12月,郑某以该房子卖给张某的名义,先后从张某(后将房产证及契税发票押给张某)处得款938000元,承若过户但一直未过户。
此后,2020年10月-12月,郑某先后通过中介、出售、抵押等,收取定金20万元,借贷15万元。
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巨额财产,用于自己挥霍、归还自己的欠款。目前郑某依法被中原油田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重要提醒
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隐瞒事实真相,采取一房两卖甚至一房三卖、四卖的方式,骗取他人巨额财产,用于自己挥霍、归还自己的欠款等。此类案件造成的危害较大,受害人为购买房屋不惜找熟人借款、银行贷款等方式交纳房款,给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报案时犯罪嫌疑人已将所骗钱款挥霍一空,公安机关难以追赃挽损。
为防范、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如确需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中原油田公安局经侦民警提醒广大群众:
1.购房前调查清楚房产的真实情况,是否能在市场流通买卖,不要只听卖房一方的言辞,要多方收集房产信息。比如查看不动产证,实地看房,到房屋所在地物业、居委会、不动产管理局、交易中心询问房源信息是否属实,是否有查封、抵押等。
2.委托诚信可靠的房产中介等第三方进行交易,如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3.避免网上交易,当面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以后推诿扯皮产生纠纷。
4.钱款交付避免使用现金,用银行转账或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并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条,留下证据以便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情况。
来源:中原油田公安局
编辑:韩梦珊
初审:李文亮
审核:徐洪波
终审:孟 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