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男子曝光邻居上门打伤老人 拒绝警方删帖要求后被拘留又丢工作的报道引起热议。

韩先生因楼上邻居发出噪音的问题,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引发冲突。

一日晚,邻居敲开他家门,将韩先生及其爷爷奶奶打伤。韩先生随即拨打120和110。

经检查,韩先生和爷爷奶奶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住院后,爷爷身上检查出来有几处伤,吓得尿失禁,奶奶也受到很大惊吓。”

因邻居至今拒绝承担任何医药费,且警方介入后仅提出双方和解,并未对打人者采取任何控制措施,于是韩先生便在网上发帖曝光此事。

警方要求韩先生删帖,被拒绝后,绥化警方以“互殴”为由将韩先生行政拘留。与此同时,韩先生所在公司也告知其办理离职手续。

@胖虎律师看完整个报道后,简直“大跌眼镜”。如果媒体报道属实,且当事人曝光所言全部属实的话,那么事件中辖区派出所韩先生所在公司的处理方式就存在很大问题——

问题1:出警时间严重超时

问题2:定性“互殴”却仅拘留一方

问题3:办案程序存在问题:该做的没有做

问题4:行政复议超时不回复

问题5:公司告知韩先生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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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根据报道,韩先生当晚报警后,派出所没有立即出警:

据了解,当天邻里纠纷冲突报警后,辖区奋斗派出所民警当天未出警到场,韩先生对此有过质疑,对方的回答是“任务太多”。第二天到达韩先生住处后,警方给韩先生拍受伤照取证,但并未去韩先生家里查看打斗现场情况。

这里显然有问题,一般来说,全国各地对于接报警出警要求,基本原则都是有警必出,并且时间上一般均要求控制在30分钟内。(也有部分地区要求10分钟、或者部分地区要求1小时内)

不过对于“打架”这种涉及人身伤害的比较严重的治安案件,警方一般都会尽量快速到达现场处理,以避免打架升级成更加严重的伤害类案件。

而报道中辖区派出所以“任务太多”为由未出警到现场——已经不仅仅是超时的问题,如果报道属实,那么显然存在问题。

根据报道,韩先生被拘留的理由是“互殴”。如果是这个理由,那么当互殴双方均被拘留。

从报道来看:“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拉扯中,张某妻子将韩先生脖子、脸挠伤,对方继续对韩先生爷爷奶奶动手”——如果是在双方都大打出手的情况下,存在被定性互殴的概率。(但是如果是一方闯入先动手打人,另一方反击这种情况就还要考虑正当防卫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如果派出所将此冲突纠纷定性为“互殴”,而仅拘留了韩先生一方,那显然是不符合处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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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类事件,除了行政处罚(拘留罚款)还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如果双方伤情鉴定后,被认定轻伤及以上,而双方拒绝和解,那么打人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报道所述:

“警方不将打人者控制,也没有要求我们一家去做司法鉴定,是轻微伤,还是轻伤,伤情鉴定没出来如何证明打人者无罪?”

从这一点看,辖区派出所在办案执行程序上是存在问题的。

根据报道:韩先生因不服治安拘留的决定,向绥化市公安局提请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那么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议7天回复——超时未回复,却直接告知韩先生如有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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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报道:韩先生所在单位负责人告知韩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韩先生有拘留史。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拘留不等同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追究刑事责任指的是被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

而韩先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显然不符合劳动法关于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规定。

不管怎么说,还是那句话,如果媒体报道属实,且曝当事人光所言属实的话,那么事件中辖区派出所在办案程序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重大问题,而韩先生所在公司也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当然目前根据报道来看,还只是一方“一面之词”,还是希望官方出来进行有关通报说明,给韩先生也给民众一个解释。@胖虎律师将持续关注)

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留下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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