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普通人员,还是公职人员,只要参与卖淫嫖娼,都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那么卖淫嫖娼会不会通知单位呢?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如果公安机关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的时候,应当及时通知违法行为人的家人。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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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一般不会通知单位,但是我觉得这个事单位会知道,也应该知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卖淫嫖娼根据情节大小,都要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人都被治安拘留了,还怎么上班?单位会不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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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叫做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呢?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违反了《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可以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也就是说,卖淫嫖娼属于应当交代的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主动交代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如果不主动交代,可以撤职或者开除。

所以说,参与卖淫嫖娼被处罚,即使公安机关不通知单位,自己也要主动向单位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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