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一刚出狱男子,因没有身份证和户口到派出所求助,民警查实后迅速为其解决了这个问题。
为表达感谢之情,男子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到了派出所,并合影留念一张。
谁料,这张照片在公安群里流传后,辅警张警官越看越觉得男子面熟,非常像七年前他处理的一个摩托车盗窃案的在逃嫌犯。
经确认,逃犯果然就是该男子!
男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3年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批捕。据悉,该男子从18岁开始已经三次被判刑,这次是第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四个字形容,那可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不过抛开“笑点”,其实本案还有其他值得关注的地方,不妨给大家延申一样,作个普法:
1、“法网恢恢”的这张大网是什么?——“网上追逃”了解一下
2、第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问:该男子是“累犯”吗?(未必)
男子送给派出所的锦旗
1、法网恢恢的这张大网是什么?——“网上追逃”了解一下
网上追逃由公安内部网络共享全国通缉人员资料,对司法机关已经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有证据证明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进行抓捕归案。
首先这个“网上追逃”和“通缉”的区别:前者是公安内部的抓捕协作,后者则具有公开性——公众知晓参与。两者协同一起提高抓捕率。
其次上述事件中,很多人提出疑问:这民警叔叔是怎么认出七年前的逃犯的?
一方面可能与个人记忆力有关系,另一方面恐怕就是“职责”背后练就的火眼金睛——
在《公安部关于修改刑事案件破案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8〕1号)中,对于刑事案件破案标准问题,提到:
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抓获。
职责所在,只能说为了破案,逃犯当然要抓,送上门的逃犯……
2、第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问:该男子是“累犯”吗?(未必)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法定期限内(5年)又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于累犯,当采取从重处罚原则。
事件中该男子从18岁开始已经三次被判刑,如今已是第四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那他是累犯吗?
很多人会说都第四次了,当时是啊。其实也不一定。原因就在于:这四次被抓是因为7年前的案子。
所以就有两种可能:
- 一是7年前这起案件,发生在三次被判刑的案件之前,而七年前再往前并没有前科,那么该男子不能被认定为累犯;
- 二是三次被判刑案件中有一件(或两件或三件)发生在7年前那起案件之前,那么此时该男子被抓获就成立累犯。
不管怎么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遵纪守法每一个公民都当铭记于心!
而男子所送锦旗所写:高效规范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人民——那真是所言不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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