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健委通报
2021年1月12日0-24时,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2021年1月1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3例(境外输入病例6例)。
浙江省卫健委通报
1月12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日本输入1例,以色列输入1例),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1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08例(境外输入病例89例)。
宁波疾控提醒
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必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做到科学选戴口罩,既达到预防效果,又避免资源浪费。
01
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02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1米)时佩戴。
03
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04
与居家观察、出院患者共同生活的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佩戴口罩有哪些注意事项?
那么在我们佩戴口罩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是需要我们牢记的呢?
01
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02
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03
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04
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05
运动,尤其是剧烈运动时不应佩戴口罩。
06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使用过的口罩如何处理?
普通公众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照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口罩应成为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日用品,建议平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在需要的情况下科学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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