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口罩!口罩戴口罩

少串门、不聚餐、少外出!

1月8日,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连续发布4条通知:

提醒泉州市民

出入商超、集贸市场

一定要记得戴口罩

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

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超、集贸市场等的疫情防控。

一、 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由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二、 在商超、集贸市场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超、集贸市场。

三、 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四、 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 ,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五、 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商超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集贸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1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 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 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七、 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 商超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管控分流,减少高峰期场内顾客人数。

八、 对不遵守以上要求,拒不履行防疫相关措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要给予告诫、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超、

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根据2020年1月5日商务部发布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应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设置体温测量设备,持有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的方可进入

二、顾客不佩戴口罩的,应及时劝导;拒不佩戴的,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等方式替代“健康码”。

四、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五、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防范人群聚集。

对不遵守以上规定要求的经营者,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视情节予以告诫、批评和通报;情节严重者,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建议泉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

集体团拜、大型慰问、

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春节将至,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现就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担起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责任。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措施不减”。

②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防控”的要求,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制定完善今冬明春和春节假期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③在泉所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防控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落实工作人员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到“有防控专门力量、有防控任务清单、有防控应急预案、有防护工作指南、有防护物资保障”。

④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个人及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防护,做到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二、严控各类大型会议、活动聚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 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因特殊原因确需召开举办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聚集性疫情。各类活动如有境外、省外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提前报辖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

三、强化单位人员管理。

①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要带头在泉过节,非必要不离泉,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泉的,必须提前报告本单位批准。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属地政府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②禁止一般性考察及无实质性任务外出,确需外出人员应严格履行外出审批程序,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③要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厉行节约,带头简办“红白事”集体聚餐,不参加宗亲聚会、祭祖、庙会、同学战友聚餐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集活动,疏堵结合,防止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四、加强节日值班值守。 坚持“干部在岗、群众过节”,严格执行值班人员 24 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节日期间,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春节期间,

返乡人员、入泉人员

务必做好防控工作:

主动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告、

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

入泉人员在返泉入泉

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

关于做好返乡人员、入泉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多个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甚至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各项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共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返乡人员、入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 倡导我市在外地尤其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

二、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入泉人员抵泉时请主动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告。 中风险地区返乡、入泉人员,要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高风险地区返乡、入泉人员,要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1月9日起,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入泉人员, 未持有抵达我市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免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

四、 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乡、入泉人员在返泉入泉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建议返泉、入泉后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免费进行核酸检测 ,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的健康管理安排。

五、对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应按规定由120专车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同日,

安溪、洛江、石狮三地

对春节期间各种聚餐、

庙会等大型活动,

以及“红白事”等做出相关规定

安溪县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确保全县人民健康过节,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 广大群众要养成出门戴口罩等习惯 ,进入商场、超市、酒店、农贸市场,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车站,到医院、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 “测温、验码、一米线” 等防控措施。各单位、业主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戴口罩者,拒绝入内,否则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二、 取消一切“尾牙聚餐”、宗亲聚会、祭祖、庙会等大型活动;各单位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 原则上控制50人以下 ,并落实好防控措施;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 控制10人以下“红白事”一律简办 ,不宴请省外人员

三、请在安广大群众留在安溪过节, 少串门、不聚餐、少外出 ,非必要不离开安溪,不去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四、请在外安溪乡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如确需返乡, 低风险地区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 ,中 高风险地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方可返乡。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120电话,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直接前往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就诊。

洛江区

一、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要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从严控制宗亲聚会、祭祖、庙会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大规模聚餐活动,简办“红白事”等集体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不参加。

三、广大群众要坚持“非必需、不出行”,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优化调整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五、各用人单位灵活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错峰返乡返岗,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鼓励员工就地过节;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

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应采取各类有效措施,进场人流过多及时提醒,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客流疏导、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举措,减少人员聚集。

七、开放性公园、旅游景区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及宗教场所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加强疏导,避免人员拥挤。

八、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同一时段顾客就餐人数,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引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餐桌和座位之间要加大间隔,减少人员拥挤、接触、聚集。

九、从事进口冷链、生鲜市场、维持城市运转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群要自觉接受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十、严格落实村(社区)防控各项排查管控措施,以小区、村、居为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健康监测、登记报告等工作,认真细致对返乡人员开展摸排、巡查,公布村(社区)申报、登记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乡人员进行主动申报、登记,对不如实申报的来自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经排查发现,要严格进行管控。

十一、广大群众要坚持良好卫生习惯。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分餐制、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到去正规超市或市场,认真查验“冷链三证”(报关单、海关检验报告、出仓证明);在选购、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要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

石狮市

发布两份提醒

春节将至,人员的流动和聚集日趋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剧增,为严格控制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现通告如下:

1.原则上 不举办大型的会议培训、年会聚会、团拜慰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2.原则上 不举办各类宗教活动、体育赛事、跨年活动等大型文体活动。

3. 严格控制同学会、宗亲会、商会联谊、婚宴等规模, 并结合移风易俗加大宣传力度,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确需举办的,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 举办会议、聚集等活动控制在50人以下, 或制定防控预案后开展。

5.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活动,人员控制在10人以下。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公众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现通告如下:

1.公众 进入商场、超市等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2.各商场、超市要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对进入场所的公众 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3. 各商场、超市要做好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且从业人员必须佩带口罩。 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公众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4. 对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工作不力的商场、超市的,将给予曝光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约谈其负责人,给予告诫;对不履行防疫工作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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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石狮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