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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报】省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我市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临汾市畜牧中心(市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张志宏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张志宏违规使用单位4张公务油卡在临汾、上海、海南等地为其本人及亲属车辆加油,金额共计4.39万余元。其中,张志宏在2019年2月退休后,仍违规持有单位公务油卡并为个人车辆加油1.27万元。2020年7月,张志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 吕梁市汾阳市老干部局原局长孔宪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经孔宪泉批准,汾阳市老干部局虚报慰问老干部人数,借机违规发放福利3.5万余元。2017年6月,以参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为由,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发放福利。2020年9月,孔宪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长治市公安局五马分局清华派出所三级警长胡小兵酒后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1月22日,胡小兵酒后驾驶单位制式警车外出办理私事,被群众发现后报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胡小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4. 晋城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冯福成、万通设计分公司经理李海霞、生产经营科科长张丽、设备科科长李瑞军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10月,冯福成、李海霞、张丽、李瑞军等4人赴江苏常州、无锡考察项目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组织的宴请,并违规接受旅游安排。2020年5月,李海霞、李瑞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6月,冯福成、张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朔州市怀仁市吴家窑陶瓷厂厂长王根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7年9月,王根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购买手机费用,共计4000余元;2017年至2018年,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共计8000余元。2020年11月,王根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二)

临汾市纪委监委元旦节前公开曝光

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陈列违规操办其父丧事问题。

2020年7月,陈列在操办其父丧事过程中,通知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1.7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8月,陈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临汾市汾西灌区水利服务中心工程科科长、汾西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罗狂飚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罗狂飚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多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3100余元。2020年8月,罗狂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曲沃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志虎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张志虎长期违规多占一处办公用房。此外,张志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张志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跟利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0年6月30日,李跟利带队执法检查期间,违规接受某煤业公司在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8月,李跟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分别被责令退缴应由个人所承担费用。

5、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李华荣工作流于形式、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李华荣担任就业促进科科长期间,在审核查验某公司申报大学生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经营场地租金补贴时,对相关资料审核不认真、现场检查不细致,致使国家专项资金被骗取。2020年8月,李华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问题,涉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方面,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 这些受处分的干部,有的顶风违纪,有的心存侥幸,有的我行我素,但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再次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结合各自实际,作出专门安排,通过节前教育、专题会议、支部学习等方式,把典型案例通报到每一名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严格监督管理,集中开展自查或专项整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深刻汲取教训,时时反躬自省、处处引以为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安排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持续净化节日风气,持之以恒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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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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