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是最有效,最省事,但却最无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日前,青岛当地的一处小区内张贴了一则告示,题目为《禁养宠物通知》。
以下为内容摘要。(有删改)
最近接收到业主反映的宠物问题日益增多,大部分原因是宠物噪声音扰民,以及宠物粪便污染环境。
鉴于此,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减少邻里间的纠纷,创造和谐社区。
做出如下规定:家中有饲养宠物的业主,于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另寻他处饲养或者寄养。
如果不听劝告,除了暂缓发放年底分红以及物业补贴之外,还会将宠物强行带离。
缺舟:
宠物除了能够提供温情以及陪伴之外,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
叫声产生噪音,遛狗的时候随地大小便,还有一部分人不拴绳,导致宠物的本性暴露从而引起伤人事件。
小区宠物,虽然说是一个大范围,但其实我们都比较明白,大部分针对的都是狗狗。
猫一般就圈养在家里,它的粪便排泄量不会那么大,至于叫声方面,只要不是处于发情期,应该还能够忍受。
很多人也会选择给猫做绝育手术,至于狗狗的话,就算是做了绝育手术,动不动嚎一嗓子,也有人承受不来。
问题是存在的,那么该如何解决成了重中之重。
像这个小区一样,实行蛮横的一刀切是否合理呢?
从根源角度来看,确实是一劳永逸的,产生问题的解决了,就不会再有问题了。
只不过它忽略了居民对于宠物的需求。
如今的宠物经济繁荣,那么这背后自然是宠物爱好者的推波助澜。
不说新老,单轮宠物和人的感情,所谓日久生情,也会产生一种羁绊。
本来人家好好的,你硬是给人家拆开,这难道不是一种残忍么?
禁止养宠物和规范养宠物,根本就是两个概念。
很多人所说的支持或者不支持,无非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充分。
有些支持的认为,宠物在小区里边可能会吓哭孩子,所排泄的粪便影响卫生环境,甚至还有的狗在电梯里尿尿。
不支持的认为,有些宠物是自己的情感寄托,同样也是陪伴老人的一种温情工具。
如此之下,未免让人诟病。
所说的那一些问题,其实都有解决的途径。
遛狗拴绳,办狗证,上狗牌等。
而在律法上,物业也没有权利去限制公民的养狗权利。
对于这个问题的矛盾由来已久。
但真正落实到具体责任方面,物业其实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近几年所发生的很多事情,让物业的口碑直线下滑。
很多人都觉得物业不像是一个具有服务性质的公司,倒是有点像强硬收保护费的。
“管的比警察还宽,比城管都广”
对于养狗(养宠物)的规定,决定权是在城市管理者手中的,往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相关管理条例。
如果没有规定小区内禁养宠物,那么物业作为企业,他没有执法权,你更不用说是立法权。
所谓的经过小区业委会一致通过,来出台规定禁止,其实也不可以。
公民有权饲养宠物,这是每个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居民委员会也无权通过投票方式剥夺公民的权利。
而所谓强行带离狗狗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权)
因为在法律的定义里,宠物是被描述成公民的私有财产的。
对此,记者还专门采访了周边的宠物店,其中店主透露一个消息,就是除了这个小区之外,另外一个小区就做得比较人性化。
路上会有那种给宠物装粪便的袋子。
当然了如果没有的话,自备也是可以的。
凡事过犹不及,既然业主缴纳了物业费,而物业又作为一个服务企业,那么不如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改善周围环境上,而不是试图通过这样的一刀切,让自己没有负担。
但是压力却让业主承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