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谈一谈个人对当前我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领导体系的一些看法。成立单独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我国历史上尚属首次,其重要意义不再赘述。回顾成立前后的民间反馈,大多数都对这个部门寄予了厚望,以至于那时候很多退役军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终于有娘家了”。

时至今日,虽然曾经发生过个别工作人员拿“肉”和“碗”作不当比喻的事情,但仍然有很多退役军人选择相信,解决好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离不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其作用的发挥。

实事求是地说,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为退役军人做了很多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正式出台,更是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有为才能有位,从这个角度来讲,没有哪一个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愿意尸位素餐,他们更希望能够在自己的任期内、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可能地多为退役军人解决一些矛盾和困难,这不仅是人之常情,也是他们本身的职业要求。

所以对于那些暂时还不完全理解、利益受损一时未得到及时解决的退役军人,他们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动作慢”、“净干些没用的”甚至“吃闲饭”之类的抱怨指责,虽然可以从感情上理解,但其实也是不够客观公正的。因此,事务部门的同志才会有“干好事还被埋怨”、“两头受气”的委屈。

有了专门的机构,有做好工作的动机和动力,也确确实实做了不少工作,但为什么各级退役军人事务还感到“委屈”呢?不就是因为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吗?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上面讲到的服务对象不够理解,但笔者认为还不是主要原因。实际上,根本原因是权力和能力不对等,问题出在现行运作机制上。

为什么说权力和能力不对等?

这里有张图,是从官网上下载的,大家可以自己品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排名不能说明一切问题,但是排名能说明很多问题。就连小学生都知道,学校开大会,主席台上越中间的位置,坐的官越大。在未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之前,大部分地级市安置退役军人,基本上是组织部安排师级干部,人事局(人社局)安排团以下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民政局安排转业士兵的模式。组织部暂且不提,就说那时候的人事局(人社局)局长,一般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而且负责公务员管理;当时人事局(人社局)、民政局为了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除了带着感情之外,肯定多少也动用了其负责其他业务的公权力。

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想把退役军人安置好,难度也很大。而现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以前的人事局(人社局)、民政局相比呢?岂不是更要难上加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位才能有为。从这点上来讲,我很同情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而他们的很多委屈,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多数时候“不能为外人道也”。

刚才说的是根本。在实际中,当前机制也事实上造成了一些客观存在的矛盾。主要是三个不统一:

第一,法理上不统一。绝大多数退出现役的人员,无论是选择安置、自主还是复员,或者是以后逐月的方式,他们除了是退役军人之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预备役军人。党指挥枪,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也是每个军人入伍之时打下的深刻烙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包括对现役部队现役军人也包括预备役部队和预备役军人的领导。

若遇到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调度退役军人,是以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系统的名义呢,还是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名义?如果需要调度的退役军人,都是安置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的,都还好说,毕竟有个单位管着,可以通过单位来安排;但要是自主择业、逐月或者复员的退役军人呢?

省军区系统的名义?很多人都是预编预备役人员,如果是响应国家动员令,他们是要回到原来部队继续服役的,一般情况下,和省军区系统没有隶属关系。

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名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如果该行为被许可,会形成什么样的事实?当过兵的读者应该都明白。实际上,这样的事例今年已经出现了。某地遇到自然灾害,很多自主择业军官自发组成突击队参与抢修救灾,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前去接洽,希望突击队能打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旗号,被拒绝。抛开感情因素不讲,其实这个拒绝是对的。大是大非问题,只能讲理不能讲情。

第二,机制上不统一。

前面说了,最早之前,大多数退役军人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看作是自己的娘家,后来几件事情一对比,可能感觉与自己当初的期望有差距,于是又冒出了“军队才是退役军人的娘家”的论调。

我认为,都不对!父母才是我们的娘家!父母把我们培养成人,支持我们从军报国,不就是相当于嫁女儿?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党是领导一切的。参军入伍是为党和人民工作,转业安置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是为党和人民工作啊。所以,党和组织才是我们的婆家,不仅是退役军人的婆家,也是现役军人的婆家。

还有很多同志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没当过兵,对退役军人没感情。这话对也不对。有没有感情和当没当过兵没关系,关键还是看他们对自己和退役军人是如何看的。有时候,当过兵的人更知道你的软肋在哪里,出手更辣也说不定。

如果他们把自己看成“地方”的,把退役军人看成是“军方”的,那当然是没感情,要不怎么会有某书记“来我这里干嘛”的“名言”呢?如果他们把自己和退役军人,都看成是党的人,还会没有感情吗?

不过现在的机制,造成大家有这样的想法,也很正常。征兵是省军区系统也就是军方负责,到了部队的训练管理使用还是军方负责,等“人老珠黄”军方不要了,才交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妥善安置”,换成谁,也多少会因此而产生“你们”“我们”而不是“咱们”的这种认知吧?

军地利益、甚至央地利益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仅仅批评他们不顾大局、不讲政治,只能部分解决、解决部分问题。

第三,协调上不统一。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自主人“被系数”问题,除了“诚信”问题之外,很多人问的最多的,就是一个政府部门,是否有权力解释和改变党的文件?

还有,常说的四套班子是指人大、政协、政府和党委,这四个部门在级别上是平级;另外,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那问题就来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遇到安置退役军人等问题时,是如何去协调人大、政协、党委、检察院和法院这些机构去接收的呢?

很多人可能会说,这哪是个事啊,哪年这些机构不都接收了退役军人吗?事,可能目前为止都很顺畅;但是,不代表这个道理就能行得通。我相信,别说协调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这些机构接收退役军人,会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种“仰视”的想法,就是让他们协调同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发改委、财政局,一样会产生“求人”的感觉。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你事务部门制定了那么多给退役军人的政策“红利”,可能财政局一句“没钱”就给你打回去了。事务部门还能每次都到上级党委那儿告上一状?

谈问题不是为了否定,而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如何改进呢?下面这段关于纪委和监察委关系的小视频,应该会给大家以启迪。可能很多读者明白我的意思了。对,就是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政府组成部门调整为党委部门,同时和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合并,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不变,整体转隶;原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现役人员身份也不变。

以地级市为例,相当于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XX军分区和XX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还是原来的局长,同时兼任军分区党委副书记(非现役,公务员);同时原来的军分区某副司令员,兼任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现役)。

退役军人事务方副部长,本身就是现役军人。但是目前,全国只有他一个现役军人担任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领导。地级市市委书记,是该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这样,既可以解决本文第三部分所讲的问题,也解决了第二部分所讲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位的问题。

当然,囿于站位与知识结构,这些想法可能并不成熟甚至很幼稚,但笔者认为文章中讲的这些问题却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以上建议难以实现,希望也能引起有关方面重视,通过其他途径和办法予以解决。

写这篇文章,其实还有一个因素。一个2019年转业安置的战友,想参加市里遴选,被“任职时间不符合要求”卡掉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确实还年轻,等得起。但是很多地方公务员遴选年龄都限制在35岁以下,那33岁转业的战友基本上没有机会参加;30岁以后转业的,机会也比其他人要少的多。其实也背离了军改鼓励大家长期服役的初衷。

所以,如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政府部门调整为党委部门之后,像上面的有关这些政策的制定,可能就更有“发言权”、能为退役军人说上话了。衷心希望,在各级的努力之下,原来的矛盾越来越少,今后的困难越来越少,现役军人的地位越来越高,退役军人的日子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