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的小娟有过几次恋爱和单身的经历后,深切体会到单身的好处,于是扬言这辈子到死都不找对象。这话传到老家,有亲戚听后呵呵一笑:她也就能保证到死前。

这是微博上的一个段子,但又不是段子,因为涉及到一个延续数千年,至今仍未绝的隐秘而恐怖的习俗——冥婚。

冥婚,诞生于殷商时代,后来周礼明确反对冥婚。但到了天下大乱的东汉三国时期,冥婚又开始复活。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个冥婚,可能是曹冲,就是称象的那个曹操之子。

曹冲感染瘟疫死亡时,只有十二三岁。曹操心疼爱子,便将曹丕的夫人甄氏家中的一位亡女配给曹冲,然后将他们合葬,让曹冲到了地下也有人照顾。

一份清代冥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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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清代冥婚文书。

到了今天,这种千年陋习在某些地区依然根深蒂固,隐藏着巨大的商机,催生着犯罪的动机。

在广大都市人心中,“冥婚”这个词离自己很遥远,仅存在于万恶的旧社会和盗墓小说恐怖片等文艺作品中。但是山东女子方洋洋被夫家折磨死后又被娘家配冥婚一事,又把这一恐怖的习俗拉回大家的视野。

方洋洋在殡仪馆火化,然后骨灰就被抱走了。火化前,方家收了几千块钱,提前给她安排好了阴婚,让她和另一个死去的男子一起下葬。

一个网友就此评论说:她们先是不允许被出生,被堕胎,被杀死,她们出生后给家里当牛做马,她们被父母用高价卖走,聘礼给兄弟用来结婚,最后她们死了又被卖一次,这就是中国农村的妇女。

11月17日前后,广西财经学院的舞蹈《殙》火爆出圈。殙,有两个读音:hūn,表示昏乱糊涂神志不清;mèi,表示气绝。

这是一个反映冥婚令人头皮发麻的舞蹈。开头,要出嫁的女儿兴高采烈地在化妆,母亲在掉泪,父亲在数落她。一系列喜庆的舞蹈之后,女儿发现新郎不对劲,要嫁的竟是个死人。她拉住母亲的手不想离开,但残忍的父亲将女儿推了出去。新娘被强摁着头拜了堂成了亲。礼毕,新娘被勒死,喜事变丧事。两人被放入棺材下葬,众人跳起了祭祀舞蹈。落幕后,新娘的父亲喜滋滋地数着钱。

 恐怖而公开的冥婚市场,十几个丧子家庭医院争抢病危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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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而公开的冥婚市场,十几个丧子家庭医院争抢病危女孩

视频下面的评论里,有人批评说舞蹈编剧无事生非,明明现在没有冥婚这种事了,非要标新立异。

现在没有冥婚了?方洋洋立马出来打你脸。

除了方洋洋,还有很多很多人会出来告诉你,我是,我是,我也是。就像《殙》的最后,女儿的冤魂归来,笑着看向她的父亲。

冥婚被世人所知,更多是通过负面的社会新闻。

2005年1月,东南卫视《东南新闻眼》曾经报道过一个案件。2004年8月,山西洪洞县一个14岁的男孩车祸死亡,获赔几万元。他的家人想出高价找一个新鲜的女尸给他在阴间结婚。当年10月8日,一个叫汤素梅的女子,在山西霍州把素不相识的13岁女孩李玉婷骗走勒死,以两万块卖给了男孩家属。

2007年5月10日的燕赵晚报上有过一个报道。邯郸临漳县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宋某先后掐死6名妇女,竟然是为了将尸体以三四千元的价格卖给周边县乡村民配“阴婚”。这6名女子中,有4人是流落街头的痴呆女子。后来因为没发现其他痴呆女子,宋某便盯上了到中介所求职的女子。

2007年,陕西延川人杨东艳花了2000块钱领回了一名智障女子,想把她嫁出去赚点差价。但后来发现,活人没人要,死了争着抢。于是他在山沟里把这个女子杀害,卖了15000元。报道来源为《法制日报》。

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事,后来还有吗?

2016年2月和4月,刑满释放的马某,以帮人介绍对象为借口,骗取两名智障女性,用注射强力镇定剂方式,将她们杀害。一笔买卖,可以净赚35000元。

自2017年始,河南某地,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多个乡镇发生女性尸骨被盗案件,连70岁老太太的尸骨都不放过。这些被盗尸体,大多数流入了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被用于配阴婚售出。

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句话同样适用于配冥婚。

在中国北方部分地区,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十年后涨到了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到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这是一名从业30年的冥婚媒人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的。

在山西河北等地,配冥婚最为流行。新京报记者曾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阴婚”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2012年至2019年期间,共有133篇判决书,其中有78起涉及刑事案件,案发地多集中在山西、陕西、河北、河南和山东等省份。

邢台县某中介曾在微信群中发布配阴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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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某中介曾在微信群中发布配阴婚信息。

在山西临汾市洪洞县某医院,太平间里很少有女尸。因为一旦听说有年轻女孩病危,立刻会有十几个丧子家庭争抢。往往价格谈好时,女孩还没离世。只要她一咽气,尸体会第一时间拉到男方家里。有的女孩生病住院,也不是什么大病,都能听到有人来打听,问她什么时候死。

女孩尸体这么珍贵,导致女方家属根本不信任医院里的人,会24小时看着,防止尸体莫名其妙丢失。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过一个真实的冥婚事例。2016年清明节前,山西一个叫胡青花的女子,为去世3年的儿子办了冥婚,花了18万买了一具女尸。虽然价格高,但女孩生前很漂亮。先是办酒席,然后把男孩尸骨挖掘出来,媒人用米和面将男孩尸骨的眼、耳、鼻、口塞满,否则对“后代”不好,之后将男女双方尸骨遗体合葬在男方家祖坟中。

仪式完成后,双方家属之间的感情也拉近了很多。胡青花说,“儿女埋在一起的才是真亲戚”。

但是胡青花又多了一桩心事。她每天都要巡坟,怕“儿媳妇”被人挖走。

因为受到冥婚观念影响,现在山西一些地方夫妻离婚时,还要讲清楚是生离还是死离。因为如果不讲清楚,即便女人已经离婚,等她死后,她和前夫的孩子也会来争抢女人的尸骨,除了希望生父母埋在一起,也因为买尸骨负担太重,所以反过来抢已经离了婚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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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什么这么多冥婚?

除了正常的死亡,山西曾经有很多年轻人在黑矿井下挖煤,死亡率很高。再加上农村男多女少,很多男方父母有几十万抚恤金,却找不到合适的女尸,因此拉高了这个畸形市场的价格。

为什么给死人举办婚礼?在有些地方的观念中,如果未结婚的男子死去,是不能入祖坟的,否则会影响风水,活人会过不好。还有的父母心疼逝去的儿子,为了不让爱子孤单,于是给他配冥婚,以便在地下也有人照顾。

没有父母会主动为自己早逝的女儿配冥婚。死了之后,她就是商品,可以换来一大笔钱。

仅此而已。

冥婚现象,媒体报道过,学者也研究过。

上海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民俗专家黄景春,2013年曾经发表过一篇名为《我国冥婚习俗的宗教学分析——兼谈当代冥婚造成社会问题的解决路径》的论文,其中写道:

“近年新闻媒体和网络上披露了很多各地冥婚的案例,除了我调查过的山西、陕北、山东存在冥婚之外, 河南、河北、天津、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重庆、四川、甘肃等省、市、自治区以及台湾、香港乃至海外华人中间都有冥婚。各地的冥婚案例,大多都是以负面新闻的形式被报道出来的。 冥婚引发恶性案件发生最多的地方,就是冥婚习俗最为流行的山西、陕北,其次为河南、河北等地。”

黄景春在另一篇文章中还说,“在中国当代社会,冥婚仍然不是零星现象,也不像有的人所臆断的那样只在某些偏僻农村地区有残留,而是在现代化大都市也还存在的一种遗俗。”

黄景春在上海大学教民俗学、民间文学。从2003年开始,每逢寒暑假,他就会跑到冥婚十分盛行的山西、陕西、河北、山东等地,找当地知名的风水先生或者懂行的村民了解冥婚。

黄景春调查时发现,当地人认为冥婚很正常,没有人遮遮掩掩地不说,反而很惊讶地问这也能拿来研究啊。

不但老百姓认为冥婚正常,连一些学者也不认为这有多大不妥。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民俗学家陈华文认为,政府确实应该在规范市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强行禁止也会适得其反。“无法强制取消,只能慢慢引导”。

专家们错了吗?没错。专家们没错吗?错了。

有点绕,但是仔细想想,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巨大的悲哀,为很多中国女子。

直至今天,她们中的很多人,依然是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存在的,活着可以换来彩礼钱,死了依然是商品。

比如方洋洋。出嫁时,被卖了换彩礼;被打死后,先是获得了赔偿款,然后卖掉骨灰配阴婚。

我想起了吃烤鸭的方式。先是吃一片片的鸭皮,然后将鸭肉削下来慢慢品尝,最后再把鸭骨架熬汤喝。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这是鲁迅先生《狂人日记》中的话。少不更事时,以为是对人吃人的旧社会的批判。当年岁渐长,发现其实不然。

(主要参考资料:中国新闻周刊《中国冥婚现象调查》、新京报《阴婚暗网》、新闻晨报《多省市仍存冥婚交易》)

【作者简介】边城,「码头青年」主编,新闻从业十余年,坚持从新闻人的视角观察和思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