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后的乱局仍然在持续,现任总统特朗普,在选票有争议的几州的法院,发起对选举结果的质疑和诉讼,结果,各州法院均驳回了他的荒唐请求。

由此,特朗普改变了策略,企图策划“选举人政变”,主要就是说服关键战场州的共和党官员和议员,任命支持自己的人为选举人投票,进而通过这种投票让自己继续连任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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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人政变”这个词儿的解释,足以让所有人糊涂了。

我们还是从美国宪法的角度,来解释这些奇奇怪怪的词汇吧。

前面,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

“美国这样的国家”

文中提到,美国的国体,是“联邦宪政共和国(Federal constitutional republic)”,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最重要的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指定给联邦总统、联邦议会和联邦法院,而且我也提到,美国是一个由宪法所建立的国家。

先有宪法,后有政府和国家,所以被称为“Xian政”。

“Xian政”,英语对应的词是Constitutionalism,意思是,整个国家和政府的运作,都依赖于宪法的思想,政府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建立,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无论是政府权力还是公民权利,都必须纳入法律的轨道。Xian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维护一个公民社会普遍、足够的自由。

说起来就一句话,但实际上做起来,可并不是那么容易。

毕竟,无论谁拥有了一点儿权力,都恨不得使劲儿扩张自己的权力,去压缩别人的权利,像现在的特朗普政府就是这样,而美国Xian政最核心的思想,就是权力分散和制衡的原则。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尽管一堆美国先贤精英们讨论了差不多半年时间才写出来,但美国宪法最初的条文极其简单,总共只有7条内容,当时写在一张羊皮纸上(原件照片见下图),如果你愿意,现在用一张A4纸也可以全部打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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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这薄薄的1页纸,支撑着230年前美国的联邦政府成立,并且一直运行到今天,变成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美国宪法的序言非常简单,只有52个单词: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s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译文: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接下来的7条内容:

第一条,阐释立法权问题;

第二条,阐释行政权问题;

第三条,阐释司法权问题;

第四条,阐释各州的权利;

第五条,解释如何修正宪法;

第六条,声明宪法高于各州法律;

第七条,声明宪法的生效条件,并由各州的所有代表签名。

从原件照片上我们也可以看到,第一条内容最多,占了一半篇幅,第二、三、四条次之。

第一条里包含了10款内容,前面的6款内容,主要强调美国的立法权属于国会,而国会则分为众议院和参议院,众议员按照各州人口比例产生,2年任期,而参议员则是每州出2名代表,6年任期,参众两院议员均每2年改选一次(参议院每次改选1/3的代表)。

2020年的美国大选,大家所关注的,只是总统选举,但同时举行的,还有众议员和参议员的选举,这个对于美国的政治运作也非常重要,但很可惜被大家都忽略了。

实际上,虽然总统已经选出来了,但截至目前,美国的大选并未结束,参众两院的选票依然在统计中,目前的情况是众议院民主党已经取得多数优势,而参议院还没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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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的精髓,在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定以及它们之间互相制衡的关系。

根据美国宪法,法案应该由众议院提出并通过,而法案是否真正实施,则是参议院审核批准(所有的法案,必须有2/3以上的议员同意才能被批准),而具体实施的行政权力,又全部隶属于总统所领导的政府,这就是三权分立的核心。

理论上说,美国2020年的大选,会出现以下8种结果(下图中,红象代表共和党占优,蓝驴代表民主党占优)。目前,总统选举和众议员选举中,民主党已经胜选,但根据选票的初步统计,参议院极大概率是共和党获胜,最终的结果,会是图中第二种情况。

当然,如果特朗普最终真的翻盘,那么就会是第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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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议院或众议院占据优势的党派,和总统不一致的话,因为通过法案会受到各种阻挠,所以通常被称为“瘸脚鸭”政府或政治僵局……如果众议院、参议院和白宫,都被同一个党派所占据,那就被称为所谓的“蓝潮(Blue Wave)”或“红潮(Blue Wave)”。

我们要承认,在宪法的刻意设置中,绝大多数时候,美国的总统都是“瘸脚鸭”总统,这恰恰保证了美国政治在整体运行上不会走极端。

比较有趣的是,美国宪法特意规定,美国的众议员和参议员任职期间,都不许担任任何文官公职,确保议员们全心全意为各自所代表的人民和州服务,不必为行政事务而操心。

宪法第一条中接下来的内容,是阐述如何建立联邦财政制度——毕竟,邦联时期,政府依赖于州政府的捐赠和分摊费用的做法,根本无法让一个政府正常运转。

第7款是关于征税的问题,第8款则强调了国会在征税之后,应该为国民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第9款和第10款,主要是明确了各州不得征收关税、不得铸造货币和发行信用券、不得与它国缔结盟约,不得保持军队、不得授予贵族爵位等,而且强调,除非国会同意,否则任何公职人员严禁接受它国的国王、君主或政府的任何礼物和爵位。

关于美国联邦政府建立以来的财政收入和支出问题,后面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讨论。

额外说一句,美国宪法第一条第10款中,有一个关于货币的规定条目:

“不得使用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付债务的法定货币。”

正是这一条内容,让无数美国人认为,美联储的建立是违反宪法的,而使用美联储券(也就是现在的美元)代替金银币,也是违反宪法的,迄今为止,很多美国人坚持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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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第二条,是关于行政权阐释的,当然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总统和副总统是如何产生的,总统拥有什么样的权力,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宪法第二条的第1款,详细说明了美国总统选举中,特殊的“选举人票”制度。

什么叫选举人票制度(也称为“选举人团制度”)

也就是说,美国是每个州先通过民主选举,民主选来相应数目的选举人,每个州的选举人的数量,与该州的众议员+参议员总数相当,由他们组成选举人团

然后,再由这些各州的选举人,来推选总统和副总统,得到超过半数选举人票的人当选总统,而次之的人则是副总统。

然而,宪法对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人票规定不够合理,总统和副总统还可能党派不一致,让政府行政工作举步维艰。

于是,180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2条修正案,其中强调,在选举总统的时候,应该以州为计票单位,总统和副总统应该一体选举,只有获得选举人票半数以上者,方能当选为美国总统和副总统。

即便有了1804年宪法修正案,但因为各州民选出来的选举人,对于总统候选人的意见,也并不一致,这在1824年的选举中闹出了问题:1位候选人,得到民选票最多、也得到半数以上的州的过半选举人票,但却因为选举人票总数不过半,在众议院裁决中,失去总统职位,由此引发悍然大波。

于是,美国的总统选举办法进一步完善,这才变成了今天“赢家通吃”的选举人团制度,这种总统大选制度,分为三个步骤:

1)先以州为单位,进行选民投票,决定本州的总统人选(得票最多者);

2)本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参议员人数+众议员人数),无条件归属该总统候选人;

3)统计所有的选举人票数目,过半者当选美国总统。

现在,就可以来解释特朗普想要发动的“选举人政变”是个什么东东了。

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民选结果,在11月份已经出炉,但是,美国总统正式的选举人投票,却是在12月14号才会举行,按照过去100多年的惯例,这些选举人票的归属早已确定。

现在,拜登获胜的几个州,有些州的立法机构是由共和党所控制的,特朗普现在呢,就是想施压这些共和党的立法机构,由他们提名支持特朗普来担任选举人,从而在12月14日的选举人团投票日,来一个大翻盘。

因为这相当于推翻民选结果,而且改变了选举人团制度的惯例,称之为“政变”非常恰当。

不过,诚实地说,我觉得特朗普翻盘的概率很低很低——当前的选举人团制度,已经稳定地实施了190多年,而美国人对政治人物的个人崇拜又一向很警惕,特朗普的魅力,还不足以让那些州立法机构的共和党人直接背叛美国的基本选举制度。

大家不妨静待12月14日的结果,如果12月14日选举人团投票日特朗普再失败,他应该就会直接承认败选。

我们还是继续来说美国宪法。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要通过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上台,而当选总统,就自动成为军队和民兵组织的总司令,然后,总统个人就可以任命每个政府行政部门的正副部长,任命驻外使节,还可以提名最高法院法官(要在参议院通过)。

因为要集中一人一票的力量,选举出一个总统,然后把几乎所有行政权力都赋予给他,所以,美帝国主义才是真正的、典型的“民主集中制”。

除了总统和副总统的一届任期被设置为4年之外,美国宪法最初并没有说明1位总统可以连任多久,由于美国首届总统华盛顿仅担任两届总统,此后形成惯例,美国总统最多只连任一届——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小罗斯福打破传统,担任了4届总统。

为了避免总统的专权,1951年美国再度通过宪法修正案,强调无论任何人,担任总统最多只能两届,由此从宪法层面上确定下来,美国总统最多只能当8年。

因为总统的权力过大,为避免有人“赖着不走”,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另外还有两条关于总统任期时间的准确安排,还有总统副总统的继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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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第三条,是关于如何产生美国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应该涉及哪些法律事务的阐述——与大家想象的可能不一样,其实美国的宪法中,并没有提到联邦大法官的人数、任期和任命办法,只是提到了一些非常原则性的内容。

这个当然可以理解,因为,随着人类观念和道德的变迁,法律本身,也会随着时代而不断变化的,就连宪法本身,也需要一次次的修正,所以宪法中关于司法的内容,规定得太细致和死板,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更何况,前面说了,立国之时,美国人日常生活中还是以州政府为主,而且多数法律及诉讼问题,基本在州政府的层面都可以解决,联邦法院和大法官本也没有那么多法律事务。

关于宪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前面已经简单介绍过了,有兴趣的人可以上网查看美国宪法原文——前面也说了,美国宪法最核心内容,主要在其第一条和第二条,那个才是理解美国政治运作的关键。

从1791年美国宪法正式通过,到2020年的今天,看似只有一页纸的美国宪法,已实施了230年,这200多年间,这份宪法也添加了27条修正案(1791年当年就增加了10条修正)——但美国宪法最基本的内容,却基本没有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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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的前10条,是在1791年12月15日当天一次性批准的,因为主要涉及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媒体自由、集会自由、持有武器自由,还有人身、住宅、财产不受无理审查和扣押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罪犯的权利,未声明的权利等,因此也被称为“权利法案”。

第11条修正案,是特意限制联邦法院对于各州的司法权的边界。

第12条、20条、22条、23条和25条,均是关于总统选举的内容,前文已经提及。

第13条是在美国全境废除奴隶制的说明,而第14条、15条、19条、24条、26条,分别是强调公民的国籍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内容,其强调了什么样的人才是一个“美国人”,并且先后赋予了非纳税人群、有色人种、女性、18岁以上所有公民以选举权。

第16条值得说明一下,是宪法赋予了美国国会征收所得税的权利,这奠定了今天美国联邦税收的基础,实际上,今天美国联邦政府的绝大部分收入,都来自于所得税,与200多年前以关税为主大不一样。

第17条是强调代表各州的参议院必须直接选举产生,而第27条则禁止随意改动议员薪水。

第18条比较好玩,是关于禁酒的,后来被21条修正案给废止了。

以上,就是美国宪法的全部内容介绍,也是美国Xian政的主要内容。

美国的国体,联邦-Xian政-共和,这三个词中,“美国这样的国家……”一文解释了“联邦”一词,今天的文章,算解释了“Xian政”一词。

关于“共和国”这个词,虽然大家都听得烂大街了,但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它是啥意思,在这里我也一并解释一下。

共和国的英文是“republic”,其实就是前缀re-加上-public。re,是“重复、返回去”的意思,土一点儿,republic应该翻译为“来自大众服务大众”。所以,“共和国”这个词儿,强调的是,所有的权力来源于公众,最终要返还和服务于公众,所以才被称之为republic。

所以,最好听的国名,应该叫做“XX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又是民主,又是主义,又是人民,又是共和国,简直是全世界最完美的国家,就在我们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