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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落地之后,想转业怎么办?这是一个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要肯定的是,转业且包括计划安置将一直存在。但安置的顺位将会发生一些变化。

《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对优先安置是这样规定的: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1.参战退役军人;

2.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

3.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4.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设置优先安置的条款,目的是为了鼓励军官勇于参战,担任主官岗位,且志愿赴边。在鼓励服役和主动作为的导向之下,设置这样的优先条款可以说顺理成章,然而,既然有人优先安置,那么,不符合有效条件的军官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看看哪些军官无法优先安置:

1.驻内地一二线等大中城市的技术单位军官,院校军官和研究所军官。

2.驻内地基层部队的非主官岗位军官,比如连排级军官和专业技术干部,基层机关参谋干事助理员。

3.驻内地保障类型单位的非主官岗位军官。

相比优先安置的军官,以上这些类型的军官,今后在计划安置中显然不具备优势。

换句话说,假如一个城市市直机关给了10个名额,街道给了20个名额,公安给了40个名额,符合优先安置条件的干部有30个,如果符合优先安置条件的干部全都不选择公安,那么其他转业干部则只能选择公安系统。

这样的格局,是极有可能存在的。

在过去,院校军官和研究所军官由于驻地在大城市,往往能够协调到地方的社会关系,在转业安置中也能领先于作战部队军官。今后,这种形势将会发展根本性逆转。

对于不能优先安置的军官来说,是时候提高自身的职业发展危机感了!

当然, 军官职业化落地之后,“逐月”或成为主流的退役安置方式。如果觉得安置的岗位不好,或者好的岗位排不上自己,军官完全可以选择以逐约的方式退出现役。对于驻地在大中城市的院校、研究院和技术保障单位军官来说,在日常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本领,积累生活基础,拓展社会关系,逐月之后,也能有不错的发展。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单位本身条件还不错,专业技术军官又是职业化的主力,完全可以好好努力,争取一直服役到退休,不用考虑转业的问题。

尽可能协调一切社会资源鼓励军官长期服役,到作战部队服役,这必定是今后政策的主流导向!

处在非主流趋势上的军官,则需根据自身实际条件,选择职业发展方向。当然,只要愿意在部队好好干,结果肯定会不错。

如果甘愿冒着风险回到地方,勇气可嘉,值得敬佩!但在这个过程也要注意,自己要对自己做出的选择负责。不能到了地方混不好就回过头来找部队,影响接下来的兄弟们退役!

PS:有人问,自己的单位明明超编,为什么转业名额依然非常少?

转业名额的分配,本身就是一个玄学问题。根据描述中的单位情况,我想应该属于院校,训练基地这种文职编制较多,现役不愿意转改的教学训练类单位。这些单位,超编的原因是因为现役编制转成了文职,但目前部分现役依然顶岗在干文职,文职岗位还没有全部被社招文职替换。从总量来看,虽然超编,但干活的人还是一定的。如果转业名额较多,大量军官势必会选择转业。这与当前鼓励引导顶岗现役转改文职的导向是不符的。至于顶岗的现役最终如何消化,还需等进一步的政策明确。坦白地说,要么转文职,要么继续干,想转业是不可能的。

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能看出什么叫“顺势而为”。我一直非常强调一个观点,个人的进步要考虑历史的进程。做什么事情,一定要考虑时代的潮流,没有万年不变的政策,没有一成不变的规矩。看清形势,顺应大势,自身再努努力,就能“借”时代之力永立潮头。如果总是“逆势而为”,恃才傲物,为不可为之事,纵然高考过清北,最终依然一无所获,撞的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