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安徽街头现“遛人”,女子用绳牵着男子跪在地上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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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对招来汹涌骂声的男女,恭喜啦,你们的作践行为成功引起了中央部委官网的注意成为封面新闻!

男子被女子用遛狗绳牵着,在街上爬行,警察过问也不敢站起来,直到女子发话。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一个大男人乖乖地趴在地上,甘愿做狗。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让一个女人理直气壮地让一个自己心里放不下的男人做了狗,牵着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你们俩不要脸的吗?我们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们是同类,你们作践的,是人类的起码的尊严。直立行走,方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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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的,你犯罪了你知道吗?如果此行为是经过该男子同意的,在刑法上叫做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的行为,基于“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原则,视频中的女子就不构成侮辱罪。反之,如果该行为是女子强迫男子做出的,则涉嫌侮辱罪

如今这个世界太离奇,数千年来闻所未闻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我们身边,在大街上毫无廉耻地溜达。

一个直立人类退化成一条爬行动物,他她还有什么底线可言?好玩吗?相信你们父母看到这个场景,只怕会高喊一声:啐,丢了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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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搏出位吸引人眼球吗?那真是大错特错了,就以这种极端下贱的方式?你可以不要为人的尊严,作为同类,只会有羞耻和愤怒,哪来的半点欣赏?哪来的半点趋同,除非他或她的智商税欠了缴。

继续玩,看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反正我们已不把他们看作是同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