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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力城,部分楼盘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被处于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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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力城,该项目C01#、C02#、C08#楼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现状符合经批准的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但未经验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作出每栋楼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共计6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据处罚信息显示,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EN45K7U,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据天眼查平台显示,菏泽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中山路22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服务(不含保安服务);房屋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服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