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7省份公布前三季经济数据:14省份GDP增速超2%

【文/观察者网 龙玥 赵诺亚】中国各省份经济正从新冠疫情阴霾中走出、加速复苏。截至10月25日,全国已有27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布前三季度的经济增长“成绩单”。其中,23个省份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天津市同比增长为0%。湖北、辽宁和内蒙古三个省份同比下降,但这三个省份的多项指标已由负转正。

全国已公布今年前3季度经济数据的27个省份中,有14个省份实现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2%以上,包括贵州(3.2%)、甘肃(2.8%)、云南(2.7%)、湖南(2.6%)、重庆(2.6%)、宁夏(2.6%)、江苏(2.5%)、安徽(2.5%)、江西(2.5%)、四川(2.4%)、福建(2.4%)、浙江(2.3%)、新疆(2.2%)、广西(2.0%)。

其中,贵州省以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12650.00亿元,同比增长3.2%的增速目前领跑全国各省。

北京(0.1%)、山西(1.3%)、吉林(1.5%)、山东(1.9%)、广东(0.7%)、海南(1.1%)、陕西(1.2%)、青海(1.2%)、河南(0.5%)9个省份同比增长。天津市的同比增长为0%。

另从各省GDP总量来看,广东、江苏、山东依然占据前三强。广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该省地区生产总值78397.07亿元,同比增长0.7%。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该省地区生产总值73808.8亿元,同比增长2.5%。江苏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该省地区生产总值52186.01亿元,同比增长1.9%。

总体来看,“经济运行向稳向好”、“经济加快复苏”等类似词汇频繁的出现各省统计局的GDP数据通报当中,多省份正在实现“二季红、半年正、三季进”模式,加速从疫情影响中走出。

另有三个省份同比下降。湖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779.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0.4%。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2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9%。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0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1%。

虽然湖北、内蒙古、辽宁三个省份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但多项已由负转正。

湖北省曾经是疫情最严峻的省。据湖北省统计局初步核算,该省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29779.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0.4%。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降幅较上半年已经收窄8.9个百分点。湖北省的第一产业经济增加值降幅也较上半年收窄6.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降幅较上半年收窄10.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降幅较上半年收窄7.7个百分点。

湖北省统计局表示,湖北正在推动经济发展从一季度“按下暂停”到二季度“重启恢复”再到三季度“稳步恢复”,全省经济持续复苏向好,市场活力不断增强。

据辽宁省统计局分析指出,今年三季度以来,全省经济运行加快恢复。官方统计数据显示,辽宁省前三季度农业生产形势好于上半年,种植业增速提高,畜牧业增长向好,渔业增速由负转正。

《辽宁日报》报道称,尽管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1%,但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并未完全消逝、经济发展制约要素依然叠加的大背景下,与一季度、上半年相比,降幅分别收窄6.6个和2.8个百分点。

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夏荣华介绍,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0年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1232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9%。尽管GDP增速下降,但夏荣华说,农牧业生产水实现增长,畜牧业产品供给好转,前三季度,内蒙古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63亿元,实现由负转正,由上半年下降0.3%转为增长0.2%。

夏荣华表示,“同时,消费消费回补加快步伐,部分领域需求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前三季度,全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8.7%,较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38.8%,拉动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

今年第一季度,正是中国抗击新冠疫情的艰难时期。中国通过实施严格且全面的防疫措施,与大规模关闭经济、牺牲经济利益,强力有效的遏制了新冠疫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中国第二、三季度经济正逐步复苏。当前,中国前三季度经济增速已由负转正。据国家统计局10月19日消息,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7227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7%。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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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附录:27个省份前三季度经济数据

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5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増长0.1%。

天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95.43亿元,同比增长0%。

山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99.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3%。

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32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9%。

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96.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5%。

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808.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5%。

安徽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668.1亿元,同比增长2.5%,增幅居全国第八位。

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331.55亿元,同比增长2.4%。

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387.8亿元,同比增长2.5%。

山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186.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9%。

湖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779.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0.4%。

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780.59亿元,同比增长2.6%。

广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397.07亿元,同比增长0.7%。

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41.3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1%。

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07.10亿元,同比增长2.6%。

四川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905.0亿元,同比增长2.4%。

贵州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650.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

云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539.76亿元,同比增长2.7%。

陕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681.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

甘肃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44.3亿元,同比增长2.8%。

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70.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6.02亿元,同比增长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819.94亿元,同比增长2.2%。

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8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同比增长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5999.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0%。

河南省实现生产总值39876.7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5%。

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08.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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