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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施明艳等五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鹤政任免〔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施明艳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兹决定:

施明艳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侯媛任县重大在建项目副科级稽查特派员;

李薇任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食品安全总监,县食安办副主任(兼);

张建芳任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食品安全总监;

彭敬杰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施明艳、侯媛、李薇、张建芳、彭敬杰5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

此通知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