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华东师大研究生院发布《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撤销王姓法学博士学位的公告》,该校一名毕业生博士学位论文被人举报有抄袭行为,经认定属实,学校作出撤销博士学位决定。

依《公告》内容,王某为该校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博士毕业生。其博士学位论文被人举报有抄袭行为,经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认定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一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撤销其法学博士学位,原颁发的博士学位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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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华东师范大学强化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和保障学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设立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伦理、知识产权等相关事务决策的咨询和审议机构,在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工作,将审议通过的事项向校学术委员会备案,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年度工作。

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术伦理与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学校在学术伦理与法律事务上的决策提供咨询和审议。

来源 | 华东师大研究生

http://www.yjsy.ecnu.edu.cn/e7/0e/c3600a32129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