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是体制永远的敌人,任何体制都在打击犯罪,但永远也无法彻底肃清,这是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都存在的现实。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我们再来审视“马加爵案主审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会避免很多不客观。

首先我要声明有两个观点我不说:1.法官也是人,犯罪谁也没想到。2.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道德会给我们每个人不一样的答案,而法律则会给所有人同样的结果。如果不能避开情绪上的宣泄,讨论也会失去意义。

一、马加爵案于此,有什么关联?

答案是没有关联,但却仍然被提起,通过浏览相关内容,核心就是舆论宣传,再直白点就是营销炒作,我认为这是个失败的策略,马加爵案至今已经将近20年,以此介绍被告人刀文兵显然没有孙小果效果好,毕竟孙小果这两年还被提及,而马加爵案被年轻人所知,要么是课上听说,要么是检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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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想说吐槽的是某些新闻媒体,过去他们都强调事实,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论,而现在个别媒体人先站边后挖掘事实,甚至有些人直接就不管事实就一通有感而发,这种会导致事实被歪曲传播的行为,不单被冠以违背职业道德即可,更应该被我们所有人抵制:推给我的信息已经太多了,我只想知道事实,不想看你们宣泄或炒作。

二、道德解决不了法律问题

同样涉及职业道德的问题,不只存在于新闻媒体行业,法律从业者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就拿律师来说,前些天某律所副主任洋洋洒洒的辩护词,居然认同法院的定罪量刑,这种所谓为了正义而抛却当事人利益的做法,是整个法治体制所排斥的——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哪怕为全部罪犯都做无罪辩护且成功了,这对体制也是积极有效的:眼前看好像某个人脱罪了,但往远看这是完善犯罪打击和制裁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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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要律师干嘛呢?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一点,甚至有些法检工作人员,以至于会曲解律师的作用和价值。

某律所副主任所为是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多少有些抽象,而法官刀文兵所做的,则是《刑法》严厉制裁和抵制的,虽然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二者终究不同,若不加以区分会增添很多烦恼:你可以用法律去约束一个人,却只能拿道德评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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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已经抛却法律的情况下,我们再来分析他的道德感、专业度,谈不上落井下石,起码也算得上马后炮,我们无法超越当时的局限性,评价和判断也是,就连刑事案件也是,如果当时证据不足,那很可能就是无罪,现在再回头来讲道理,当时的判断和分析也不会改变,作用也已经发生,除了直接相关联的案件,不要指望因为该法官犯罪就能翻案,如果有这种想法就直接放弃吧。

三、正义在法官,更在法律

三、正义在法官,更在法律

本案之所以被关注,其根源在于为什么法官会杀人呢?这种困惑和动摇来自于我们对法律的信仰,哪怕现实中我们并不会这样讲,但我们还是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该怎么看待法官?

法官经常与公平正义划等号,以至于很多人忘记了正义本身,就像有人认为律师代表正义一样,法官、律师都只是正义的栖身之所,正义本身其实是法律,因此才会产生“恶法非法”“恶法亦法”的争论。

我们大可不必担心法官犯罪会影响正义,也不用顾虑他当过法官会有特殊待遇,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正义可以栖身法官,也能栖身律师,能栖身这个法官,也能栖身那个法官,但某个法官本身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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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犯罪就是犯罪,不会因为他是法官而会免责,更不会因为他审理过某案而被针对,也许在若干年后的午后,人们谈起来马加爵,论起来孙小果,再提及刀文兵,不过是寥寥几句:他原来当过法官,后来他杀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