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10·4”扶余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防止农业机械违法行为引发各类交通事故,10月14日,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联合县交警大队滨河中队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农业机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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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展开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少拖拉机驾驶员存在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以及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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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贺兰县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排查力度,保持严厉打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稳固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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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马千:“呼吁我们广大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一定要注意自己操作方面的事项注意,还有严禁非法载人载物上路。”

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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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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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农用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农用车属未按时年检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这些车辆机械老化,缺乏保养,极易发生机械故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农村机动车驾驶人要认识这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并积极劝告农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