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中,中国军队装备的主力步枪是发射7.92毫米子弹的各种毛瑟步枪和汉阳造步枪,其中前者除了国产中正式步枪外,还有各种进口产品,包括从德国和捷克等国家进口的,到了抗战中后期甚至大量装备苏联和美国步枪。而在中国关内作战的日军则主要装备的是三八式步枪,倒是在满洲驻扎的关东军换装了性能更好的7.7毫米口径99式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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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细节是,抗战中后期,随着日本国内军工生产能力的下降,尤其是更多的生产份额被日本海军抢占,日本陆军开始装备缴获的中国轻武器,甚至还有数万支中正式步枪被缴获后运回了日本本土,用来准备应对美军可能的登陆。在豫湘桂战役中,参战的日军中相当一部分使用缴获的中国武器,包括中正式步枪、捷克式轻机枪和民二四式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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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中国军队方面,装备混乱的八路军和新四军都装备有大量的三八式步枪,阎锡山的晋绥军也大量装备三八式步枪,其他部队尤其是中央军,则使用7.92毫米口径的中正式步枪。在作战中,中国军队也缴获了大量日本轻武器,但除了临时使用和新兵训练之外,却很少见到整建制装备缴获日军武器的部队,甚至到了抗战中后期出现了苏械师和美械师,却唯独没有日械部队,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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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正式步枪和三八式步枪来看,如果按照理论数据来看,中正式步枪无疑要大大强过三八式步枪,不过,考虑到中日两国差异巨大的工艺水准,实际生产出来的中正式步枪,不管是性能还是射程,都要比日军的三八式步枪差一大截。加之日军三八式步枪射击精准,后坐力低,抗战开始后不久普遍使用威力更大的尖头子弹而不是初期的圆头子弹,这导致三八式步枪的实际性能大大超过了中正式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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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之所以不使用缴获的三八式步枪和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主要的原因还是后勤补给方面的困难。除了阎锡山的晋绥军,中国在抗战中基本没有生产什么6.5毫米口径子弹的生产线,集中力量生产7.92毫米步机枪子弹。这导致这些三八式步枪缴获后也无法使用。实际上,所谓的美械师,也不过是装备了较多美式汽车、火炮和冲锋枪等,轻武器依然清一色国造。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控制下的军工厂,主要工作就是将缴获的三八式步枪扩膛,使其可以发射7.92毫米子弹,以减轻后勤供应方面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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