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因一名被告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合议庭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前往龙庆乡黑尔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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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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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布置巡回法庭

▲一到黑尔村,工作人员就开始布置巡回法庭

审判区域到位、巡回审判设备到位,人员到位,庭审准备就绪,马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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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在云雾缭绕的群山之间响起。

 “这支枪是我父亲的”  曲靖一男子实力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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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枪是我父亲的”  曲靖一男子实力坑爹!

2019年5月,师宗县公安局民警在张某春家查获一只疑似射钉枪,将其依法扣押,后经鉴定,该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特征。

查获后,张某春表示这支枪并不是他的,而是他从父亲张某光家中私自取回把玩的。而张某光发现家中枪支不见后,也不敢声张,并未跟别人提起枪支被盗的事,直到枪支被查获,他才知道自己购买持有的枪支被儿子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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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春、张某光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二人的上述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某春、张某光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来源:师宗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