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0月,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就要开始了。9月24日,记者从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在个人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医保待遇等方面都有了新变化,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280元。随着缴费标准提高,相应的医保待遇也提高了。

缴费标准提高

每人需缴费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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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比去年增加了3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额或部分补贴。

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时间为10月15日~11月30日;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本人所属县(市、区)通知规定为准。

参保更便捷

多种缴费方式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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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中,市税务部门针对不同人群,采取集中征缴、个人自主缴费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多元化缴费方式,以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主要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缴费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行缴费;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在宛外地人员,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除上述集中缴费外,居民还可采取个人自主缴费。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网上税务局-河南省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签约银行网点等多元化缴费方式完成个人缴费。

报销比例提升

居民就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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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按规定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门诊费用可以报销5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大病报销也有提升。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一方面起付线降低了,大病报销的门槛降低了,另外一方面,报销的额度提升了,能够进一步帮助参保人员抵御大病风险。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一旦中断,次年就不能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因此建议广大居民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参保,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保障。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