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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居民:

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现决定开展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11月20日。请居民于申报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至桂林人才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模块或社区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二、申报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因失地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灵活就业所在用人单位出具或个人承诺,应包括灵活就业工种、就业收入、就业时间、证明人或所在单位证明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补贴标准

市区(除临桂区)统一按20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166元/月·人)。

四、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0岁计算。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在其对应法定退休年龄届满后不再享受补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线上申报

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登录或计算机直接登录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按指令完善信息进行申报,申报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如居民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居民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

(二)线下申报

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保缴费所在地进行申报,申报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如居民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居民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毕业证(核实原件);

3.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4.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原件或电子形式,供核查);

5.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凭证复印件;

6.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线上或到社区现场申报,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享受资格。

通知未尽事宜,可致电申报社区或到社区服务中心咨询。

2020年9月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转告扩散给身边需要的人!

资料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生活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