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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决定对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综合挖潜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考核测评中心、县法院、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县城乡规划编撰设计中心、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供销社14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及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金公司、投资公司3个国企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二、巡察重点

坚持“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设,紧盯党组(党委)肩负的政治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查找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巡察县直部门党组织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结合被巡察部门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关注在“三大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方面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检查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检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2、巡察国有企业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改革改制、产权交易、资金运作、招投标管理、物资购销、工程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三、巡察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

举报电话:0534-4211953

举报邮箱:

pyxwxc1z@dz.shandong.cn

(二)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司法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检验检测中心

举报电话:0534-4211982

举报邮箱:

pyxwxc2z@dz.shandong.cn

(三)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财政局、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县城乡规划编撰设计中心

举报电话:0534-4211978

举报邮箱:

pyxwxc3z@dz.shandong.cn

(四)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法院、县考核测评中心、投资公司

举报电话:0534-4211061

举报邮箱:

pyxwxc4z@dz.shandong.cn

(五)第五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综合挖潜中心)、县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534-4211953

举报邮箱:

pyxwxc5z@dz.shandong.cn

(六)第六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审计局、财金公司

举报电话:0534-4211960

举报邮箱

pyxwxc6z@dz.shandong.cn

除以上举报方式外,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中共平原县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